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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野鸡泛滥成灾,为何很少有人吃?当地农民直言:“别说吃了,我们甚至都不敢招惹它

东北野鸡泛滥成灾,为何很少有人吃?当地农民直言:“别说吃了,我们甚至都不敢招惹它! 这倒不是因为野鸡肉不好吃,而是因为这玩意儿现在金贵得很,碰它一下,代价实在太大。 这种学名叫“雉鸡”的鸟类,公的长得花里胡哨,尾巴长长的,十分漂亮;母的虽然灰扑扑不起眼,但藏在草丛里很难被发现。 过去它们只是普通的山林飞禽,可随着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加强,野鸡被列入了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名录。 这就意味着谁要是敢私自猎捕、杀害,轻则罚得你倾家荡产,重则直接进去蹲几年。 前些年就有过这样的教训,有人图一时嘴馋或者为了泄愤,偷摸弄了几只,结果被判了刑还赔了巨款。这血淋淋的例子摆在那,谁还敢为了口吃的去触霉头? 其实野鸡在东北这片黑土地上也经历过大起大落。在清朝末年之前,东北那是真正的“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多到能自己飞进饭锅里。 后来随着闯关东的人潮涌入,加上日本侵略时期的掠夺式砍伐,以及后来几十年的工业化开发,大片的原始森林变成了耕地和城镇。 栖息地没了,野鸡的数量自然也就断崖式下跌。到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想在林子里听见一声野鸡叫都成了奢望,那时候要是看见一只,全村人都觉得稀奇。 在2000年以后,国家开始意识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退耕还林、封山育林这些大政策一个个砸下来。原本光秃秃的山头重新披上了绿装,被开垦的荒地也慢慢还给了大自然。 野鸡这东西本身适应能力就极强,不挑吃不挑住,繁殖力还特别旺盛,一窝能下十几个蛋。没了天敌,林子又密了,再加上法律的高压线保护,它们的种群数量就像坐了火箭一样往上窜。 现在生态确实好了,但新的矛盾也跟着来了。 野鸡和那种深山里的“飞龙”鸟不一样,“飞龙”也就是花尾榛鸡,虽然是更珍贵的二级保护动物,但人家胆子小,躲在深山老林里不出来,跟人没啥冲突。 野鸡不一样,它们胆子大、脸皮厚,特别喜欢往人堆里凑。村庄周围的农田成了它们的“免费食堂”,春天刨种子,秋天啄粮食,一年四季不闲着。 对于种地的农民来说,这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为了对付这些“强盗”,大家想尽了办法。扎稻草人、挂反光带、在地头放鞭炮,刚开始还能吓唬吓唬,可野鸡精得很,时间一长就知道这些招数没实质性伤害,照样该吃吃该喝喝。 有的野鸡甚至听见鞭炮声都不飞,就在地头溜达。想拉网拦截吧,容易误伤其他动物,搞不好还得承担法律责任。想下药毒杀吧,那更是犯罪行为。 结果农民只能眼睁睁看着庄稼被糟蹋,心里憋着火却没处撒。 很多年轻人外出打工,留守在村里的老人们靠着几亩地过日子,本来就赚得辛苦钱,再被野鸡分走一两成收成,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找村里管,村里说这是国家保护动物;找林业部门,得到的答复也是尽量驱赶,不能伤害。这种“打不得、骂不走”的尴尬局面,成了现在东北农村一个普遍的现象。 从生态角度看,野鸡泛滥证明了环境治理的成功,山青了水绿了,动物也就回来了。但这背后的人与自然的利益冲突,也确实到了需要正视的时候。 保护野生动物是为了人类长远的生存环境,可如果这种保护让最基层的农民承担了过重的经济损失,那显然也失去了一部分初衷。 现在民间呼声很高,都希望能出台更灵活的政策。比如在经过科学评估、确定野鸡数量严重超标的地区,是不是可以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适度种群调控? 或者建立更完善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让农民的损失能有人买单,别让大家一边保护环境,一边还要流汗又流泪。 毕竟不管是人还是动物,最终追求的都是在这片土地上和谐共存。咱们在为生态恢复叫好的同时,是不是也该多想想办法,怎么能让农民伯伯的粮袋子不再受委屈? 如果自家地里的粮食被保护动物吃了,您觉得这笔损失该由谁来承担才合理?欢迎到评论区讨论

评论列表

用户18xxx64
用户18xxx64 3
2026-02-19 22:31
这种野生的,肉用菜籽油一炸,香得很,不吃浪费。
用户10xxx66
用户10xxx66 2
2026-02-20 03:51
十几年前市场上野鸡挂得一排排,现在看不到了,山里边一只也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