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次吸毒后驾车撞人致4死被判死刑,该男子不仅仅是毒驾,而且在撞到第一个驾驶摩托车者之后,不但没有停车救人,反而逃逸,并在距离第一起事故不到1000米的地方,又陆续撞死了三位摩托车驾驶员,并撞伤一辆小汽车驾驶员,其车速高达99公里每小时,这就是典型性以危害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了4死一伤的严重后果,被判处死刑,既罪有应得,也令人拍手称快。 在庭审的时候,其律师企图以交通肇事罪为其辩护,以减轻处罚,但是并没有被法院采信,因为,不管是从过程还是结果上来看,肇事者都具有主观恶性,其连续冲撞并不属于过失犯罪,且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通过该案最终以死刑判罚论罪,既体现了量刑从严的导向,也是对毒驾肇事案件量刑定罪的一次司法实践,具有强烈的社会警示作用和意义。远离毒品,敬畏生命,不是一句口号。严惩不怠,是基本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