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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一下来,城镇户口的人估计后悔惨了! 2月3日,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对外公布

一号文件一下来,城镇户口的人估计后悔惨了! 2月3日,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对外公布。 文件里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定,不再是模棱两可的试探,而是划下了一道清晰得不能再清晰的红线,让所有对农村房产抱有幻想的非农户口人员,彻底断了念想。 很多城镇户口的人,之前还偷偷琢磨着,能不能找关系、私下签协议,在农村买套老房子占块宅基地。 还有些人甚至盘算着,等以后退休了,就回农村养老,先提前下手囤一套农房,既能自住又能保值。 现在一号文件一出台,这些想法全成了泡影,半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 文件直接把话说死了,宅基地的所有权本身就归村集体,不是个人能随便买卖转让的。 只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有资格新申请宅基地,才能合法享受宅基地的相关权益。 非农户口的人,不管你多有钱、多有关系,都不能直接购买农村宅基地,也不能私下购买农房来变相占有宅基地。 可能有人会抬杠,说以前也有城镇户口的人买了农房,不也没事吗? 那是以前政策执行得没这么严,还有些模糊地带可钻。 现在不一样了,一号文件把红线划得明明白白,各地都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再也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哪怕你之前私下签了买卖协议,付了钱,这套农房也没法给你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万一以后遇到拆迁、征地,你一分补偿都拿不到,最后只能是钱房两空,哭都没地方哭。 还有些人会问,那城镇户口的子女,能不能继承老家父母的宅基地? 这里要明确说清楚,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能继承的只有地上的农房。 城镇户籍的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农村父母的合法房屋,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顺带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这并不代表你能随便折腾这套房子,继承来的农房,你只能居住、简单维修,绝对不能翻建、改建、扩建。 只要房子自然坍塌、完全损毁,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会被村集体收回,你再也没有权利使用这块地。 这和本村村民继承农房完全不一样,本村村民继承后,只要符合规定,还能申请翻建,继续长期使用宅基地。 还有一种情况,有些人早年是农村户口,合法申请了宅基地、建了房子,后来因为升学、就业、买房,把户口迁成了城镇户口。 这种情况下,你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合法有效的,村集体不能强制收回,你可以继续保留、维修房子,也能出租获得收益。 但这仅限于你进城落户前就已经合法取得的宅基地,进城落户后,你再也不能新申请宅基地,也不能再购买本村的农房。 很多城镇户口的人现在后悔,就是因为早年没珍惜农村户口,盲目把户口迁去了城市。 以前觉得城镇户口含金量高,能享受更好的教育、医疗资源,可现在农村发展越来越好,宅基地的价值也越来越突出。 农村的环境越来越好,基础设施也越来越完善,不少人都想回农村定居,可一号文件的规定,直接堵死了非农户口违规获取宅基地的所有路子。 大家别误会,文件不是故意针对城镇户口的人,出台这样的规定,核心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农民的“最后保障线”,如果允许非农户口随便购买宅基地,很可能会导致一些农民在短期利益诱惑下,失去自己的安身之本。 同时,这也是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秩序,守住耕地红线,避免宅基地被违规占用、浪费。 现在农村的宅基地管理,只会越来越严格,违规买卖、变相占有宅基地的行为,都会被严查严管。 那些还对农村宅基地抱有幻想的非农户口人员,趁早打消念头,别再想着钻政策的空子,最后得不偿失。 对于已经是城镇户口的人来说,与其后悔,不如接受现实,合规利用自己能享受的权益。 毕竟政策的初衷,是为了让农村发展更稳定,让农民的权益更有保障,这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