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法理与情理的双向奔赴,也是法治温度最动人的模样。 29岁的丈夫突发工伤离世,原本三天后就要进行的胚胎移植,瞬间成了妻子一个人的孤军奋战。她顶着丧夫之痛、世俗眼光与经济压力,毅然解冻两人共同孕育的冷冻胚胎,把丈夫留在世间唯一的血脉带到人间。本以为是对爱情最后的坚守,却在申领抚恤金时被当头拦下——社保部门以“不符合传统遗腹子认定”为由,拒绝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边是冰冷的条文滞后于科技发展,一边是嗷嗷待哺的孩子与孤苦无依的母亲。法律不该是冷冰冰的文字,而应是守护弱者的铠甲。法院没有机械套用20年前的规定,而是穿透形式看本质:孩子是夫妻二人亲生骨肉,胚胎形成于父亲生前,与自然受孕遗腹子无本质区别,理应平等享受抚恤保障。一句“合乎法理,更要合乎情理”,道尽了司法为民的初心。 这不止是一场胜诉,更是对生命的尊重、对家庭的守护、对公平正义的最好诠释。科技在进步,法律也应有温度,不辜负每一份深情,不亏待每一个弱小。 你支持法院的判决吗?你觉得法律该优先情理还是条文?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抚恤金的性质如何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