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一女子举报称初二时遭老师强奸,生下男婴被抱走失联。警方回应老师与学生产子后拐走孩子时表示,强奸产子和拐卖证据不足。另据男教师女儿在给一匿名同学评论的回信中称,女子有精神疾病且迷信。 如果女子真有精神疾病,这个事情就变得简单了许多,因为有些行为和言行未必是真实过往的表达;如果没有精神疾病,却一直发视频控诉这个事情,尤其是30年前的事情,这也挺令人匪夷所思的。 一方面这样的事情已经过了追诉期,任何控诉都没有实际的意义;另一方面,30年前的事情现在拿出来说,且认定自己有一个儿子,或者说认定自己生育过儿子,那么她的家人或者父母等人证物证一问便知,是不是曾经有这样的事情?我能够想到的,肯定警方早就想到了。 我看到很多留言说,一定有这种事情如何如何。真没有必要凭借臆想推测事情的真相。所谓口说无凭。在这方面,我个人更相信警方的判断和说法。除非女方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说的话。很显然现在是没有的。30年后追诉一个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的事情,多少有点滑稽和虚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