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实施“慰安妇”制度的受害者,是成千上万充当“慰安妇”的妇女。1938年2月7日,《大公报》(汉口版)刊登了一位从南京逃出的中国士兵以“佚名”署名的控诉文章:“我元月初间才从滁县附近逃出来,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以前,我一向留在南京,并且在十多天一直被扣留在敌营里。……我只好往屋里送(水)。我方才走进去,便一眼看见了两位女同胞掩着一条毡子,躺在那里。……黄昏时分,我见两个裸体女尸被拖了出去。不分白天和夜晚,总是听到哀号和嬉笑。”图为1938年正月,日军在南京开设的慰安所。

日军实施“慰安妇”制度的受害者,是成千上万充当“慰安妇”的妇女。1938年2月7日,《大公报》(汉口版)刊登了一位从南京逃出的中国士兵以“佚名”署名的控诉文章:“我元月初间才从滁县附近逃出来,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以前,我一向留在南京,并且在十多天一直被扣留在敌营里。……我只好往屋里送(水)。我方才走进去,便一眼看见了两位女同胞掩着一条毡子,躺在那里。……黄昏时分,我见两个裸体女尸被拖了出去。不分白天和夜晚,总是听到哀号和嬉笑。”图为1938年正月,日军在南京开设的慰安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