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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05岁老人半夜起床上厕所时,不慎摔倒,一头撞在桌角上,瞬间血流如注。救护

上海,105岁老人半夜起床上厕所时,不慎摔倒,一头撞在桌角上,瞬间血流如注。救护车赶到后,为了赶时间,决定走最短的路线,从小区平时只能进不能出的东门出去。谁料,小区保安死活不肯通融,坚持“只进不出”,不让救护车换个门出去。事后,虽然经过抢救老人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但是老人家属难以释怀,认为人命关天,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质疑小区保安的做法。 据悉,1月31日凌晨2点,105岁的孟阿婆起床上厕所时,不慎摔倒,一头撞在桌角上,瞬间血流如注。 孟阿婆的家人被孟阿婆闹出的动静惊醒,起床看灯看清孟阿婆的状态后,顿时吓坏了,赶紧拨打了120。 没过多久,120的救护车便赶到现场。 而等救护人员将孟阿婆抬上救护车时,孟阿婆已经陷入昏迷状态。 为了赶时间,救护车司机决定走最短的路线,从小区平时只能进不能出的东门出去。 谁料,到了小区东门后,小区的保安就是不肯放行,坚持小区东门只能进不能出。 眼见与小区保安纠缠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救护车最终绕路出门,这一耽误就是5分钟。 经全面检查,孟阿婆此次撞伤虽然没有伤及颅内,但也造成严重的皮肤软组织裂伤,额头更是留下了长达7厘米的豁口。 目前,虽然经过抢救已经没有什么大碍,回到家中休养。 但是孟阿婆的家人每每想到当时保安的做法便难以释怀!“当时情况紧急,又是深夜,为什么不能人工抬杆?”“这样一绕路,又要花掉5分钟”“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呀”。 对此,小区物业经理表示,特种车辆在紧急情况下是不受“只进不出”规定约束的。 当时值班的保安则解释,当时不是不开门,是电脑系统开门、遥控钥匙开门全部失灵了,打不开。 可电脑系统开门、遥控钥匙开门是两种互不相干的开门方式,记者在现场也并没有发现门禁系统故障的迹象。 对此,网友纷纷表态,不少人认为保安太死板了! 还有不少人表示,保安就是喜欢用最小的权力来最大的为难人!生命第一,什么理由都不是阻拦救护车的理由!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时间就是生命,给救护车让路,就是为生命让路。这既是道德自觉,也是法律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1条第(三)项更是明确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或者执行上述紧急任务的专用船舶通行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物业的制度大不过法律,涉案保安的行为看似是在履行职责,实则不仅是对生命的冷漠,而且已经违法。 2、《民法典》第942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对小区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涉案保安作为物业的员工代表的物业,阻拦救护车的行为,其实也是物业未经安全保障义务的表现,物业也难辞其咎! 万幸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涉案保安和物业应该庆幸!避免再出现类似的行为! 3、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评论列表

用户81xxx56
用户81xxx56 5
2026-02-08 21:48
跟保安真没什么关系 人家就是看门的 让怎么看就怎么 规矩是物业订的 应该找物业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