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大河报记者杨光
2月6日,大河报《看见》记者从家属处获悉,此前引发关注的山东淄博宋家兄弟俩180万元“拆迁补偿款变勒索金”案二审维持原判。6日上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一审判决中,宋业国、宋业全分别获刑10年、7年。

(宋家老宅的位置已盖起小产权的新房,村民需复购)
大河报此前报道,1998年淄博西山村旧村改造,宋家老宅被拆除。宋业全、宋业国兄弟二人称,房屋被拆除前并未签订协议,事后村里仅补偿了4269元,兄弟俩认为补偿面积比实际少了130多平方米,且未涵盖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多年持续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
2020年,兄弟二人与时任西山村党支部书记宋某经过多次协商,最终签订了一份《宅基地补偿协议》,并获得了180万元款项。宋家兄弟视此为迟到的合理补偿。
记者此前了解到,时任村支书宋某称,其先后与宋家兄弟协商11次,签订协议当天,宋业国要求最少给180万元,不然到相关部门举报其违纪等行为。宋某通过个人账户分三笔向宋业国转账共计180万元。后经警方查明,这180万元并非西山村委支出,系宋某个人的100万元,以及向亲属借款80万元。

(未拆迁前的宋家老宅)
2021年,宋某因违纪被纪委调查并被开除党籍。
2023年,宋某报案称被宋家兄弟敲诈勒索。
2024年3月,淄博市淄川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向淄川区法院提起公诉,此后,检察机关于2025年1月对该案罪名变更为敲诈勒索罪。
宋家兄弟坚称无罪,其律师进行无罪辩护。
2025年6月,一审法院分别判处兄弟俩10年、7年,宋家兄弟上诉。一审法院认为,宋家兄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举报、控告等方式相要挟索要拆迁补偿款。时任村支书宋某产生恐惧害怕心理,为避免被追究和处分而被迫转账,二人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法院指出,依法举报、投诉违法犯罪行为是公民的权利,但不得以举报、投诉相要挟,借行使权利之名向他人勒索钱财。
2025年10月,淄博中院进行二审,宋家兄弟坚持自己无罪,两人的代理律师作无罪辩护。
2026年2月6日,淄博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宋家兄弟的亲属回应记者称,他们将进行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