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尽管这只是一起普通的消费纠纷,但你们市场监管部门十分耐心,及时帮我解决了问题。”2月2日,山东省青岛市消费者李先生将一面写有“为民勤政热忱服务”的锦旗寄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市场监管局武利市场监管所。

原来在2025年12月29日,李先生通过拼多多平台以300元的价格向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武利镇某商家购买了一株榴莲苗。然而收到树苗后,李先生发现商家发货的榴莲苗与自己下单的不一致,认为商家故意隐瞒、误导消费者,因此拨打12345政府热线进行投诉,并提出“退一赔三”的诉求。
接到投诉后,武利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并展开调查核实。涉诉商家表示确实存在发错货的情况,误将价值一百多元的榴莲苗发给李先生。但其此前与李先生沟通时,已经退还了300元货款。
工作人员向涉诉商家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并现场拨通李先生的电话,让涉诉双方直接进行电话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涉诉商家认识到自身错误,诚恳向消费者道歉,解释此次错发是由于仓库管理疏忽,并非故意行为。同时,涉诉商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希望赔偿金额能再协商。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涉诉商家向李先生诚挚道歉并赔偿50元,同时关停拼多多店铺进行整改,而李先生也不再坚持“退一赔三”的诉求。
作者|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孔国俊通讯员刘家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