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一觉醒来天塌了!最高法院宣布:自2025年2月1日起,如果已婚的人在外和人同居,将夫妻共同财产送人的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原配可以追回,法院也会帮忙要回来。 那场让法学界和菜市场大妈都炸了锅的“海啸”,已经过去快一年了。 回想去年2月1日,那一天对某些人来说,简直就是一场资产清算的末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那天算是按了个核按钮——新的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正式生效。 可能很多人还没回过神,这场新规到底有多狠?说白了,就是彻底打碎了那些抱着侥幸心理,想靠别人婚外情捞好处的人的美梦,更给无数被背叛的原配,递上了最硬的“撑腰符”。 在这之前,咱们经常能听到这样的委屈事:原配省吃俭用操持家里,转头就发现丈夫偷偷给第三者买了房、转了账,找过去要,第三者嘴硬说“是他自愿送我的,跟你没关系”,就算闹到法院,也常常因为法律界定模糊、举证困难,让原配吃哑巴亏,只能看着自己的血汗钱打了水漂。 而这次最高法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就是专门来堵这些漏洞的,自2025年2月1日生效那天起,所有模糊地带被彻底抹平,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很多人可能会问,夫妻共同财产到底包括啥?其实远不止工资奖金,婚后的生意利润、房产车辆、股权公积金,甚至意外赔偿款(特定除外),只要没签专门的婚内财产协议,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俩得一起说了算,一方压根没资格偷偷送人。 不管是给第三者转的5200、13140这样的暧昧红包,还是花几十万买的奢侈品、付的房租,甚至是上百万的房产过户,只要是为了维持婚外同居关系,只要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原配一旦发现,随时能起诉,法院必然支持追回,而且是全额追回,连增值部分都跑不了。 就像山西泽州县的一个案例,丈夫婚内和第三者同居,累计送出去48万,原配起诉后,法院不仅判赠与无效,还核算后让第三者返还了31万余元,哪怕第三者辩称“不知道他已婚”,也没半点用。 这一年来,类似的判决越来越多,彻底打破了过去“只要拿到手就是自己的”误区。有第三者一觉醒来,不仅房子被收走、转账被追回,还得背上被告的身份;有出轨的一方,不仅要返还财产,离婚时因为擅自转移共同财产,只分到了30%的财产,可谓是人财两空。 可能有人会抬杠,“他给我的是自己的零花钱,也算共同财产?”其实很简单,零花钱是用于日常小额消费的,要是超出家庭日常开支,哪怕是从他自己工资卡里转的,也是无效赠与,该还还得还。 很多人觉得,这场新规是针对第三者,其实不然,它更是在守护婚姻的底线,弘扬公序良俗。出轨的一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擅自挥霍共同财产,本身就该承担责任;第三者抱着侥幸心理,靠着破坏别人的家庭捞好处,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过去法学界争论不休的“赠与是否有效”“举证难度大”等问题,现在都有了明确答案,同案不同判的情况越来越少,也让原配维权变得更简单,只要保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法院就会站在正义的一边。 如今一年过去,越来越多人看清了一个道理:婚姻不是儿戏,夫妻共同财产更不容侵犯。那些曾经打着婚外情算盘的人,也该醒醒了,新规不是一时的“海啸”,而是长期的约束;对于原配来说,遇到背叛不必忍气吞声,法律会成为最坚实的后盾。 这场由最高法按下“核按钮”的新规,不仅断了不正当利益的后路,更在提醒每一个人,坚守道德底线,尊重婚姻、敬畏法律,才是最稳妥的选择。 毕竟,靠不正当手段得来的东西,终究会被法律收回,唯有脚踏实地、坚守底线,才能守住自己的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