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摆摊私自卖菜了?新规来了,从2026年2月3日起,农民卖蔬菜、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要开具合格证明,不允许再像以前私自乱卖农产品。 可能很多人还不清楚,这次的新规不是临时出台的,而是农业农村部早就明确的监管要求,对应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也就是2025年第4号部令,目的是规范农产品销售流程,让大家吃到更放心的农产品。 新规里说得很清楚,从2月3日当天开始,全国范围内推行农产品凭证销售,只要是属于这六大类的农产品,不管是农民自己摆摊卖,还是卖给收购商、超市,都必须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没有这个证明的,一律禁止收购和销售。 这就意味着,以往那种农民自家种的菜、养的家禽,不用任何凭证,拉到菜市场、路边就可以摆摊售卖的模式,会逐步被规范化的凭证销售替代。 可能有人会问,这个承诺达标合格证到底是什么,怎么开、开什么内容?其实它就相当于农产品的“身份证”。 是生产者根据自己的质量安全控制情况和检测结果开具的证明,核心是承诺自己卖的农产品,没有使用禁用的农药、兽药,常规的农药、兽药残留也不超标。 合格证的开具也很灵活,不用特意跑部门排队,可采用信息化、印刷或者手工填写三种方式,现在还特别鼓励大家用信息化方式,比如生成二维码,消费者扫码就能看到产品的全程信息。 包括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开具时间,还有承诺主体和联系方式。如果这些信息已经标注在农产品的包装上,合格证上就不用再重复标注,最大程度方便农民操作。 这里要特别说明一点,农户个人售卖农产品,并不是强制必须开具合格证,而是鼓励开具;但对于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有明确要求,必须按照生产批次开具合格证,而且开具的记录要保存至少六个月,方便后续监管核查。 还有收购商,新规也明确了他们的责任,收农产品的时候必须先收合格证,要是发现合格证内容不全,或者和实际产品不符,还要及时向当地的农业部门报告。 如果收购商从多个农户手里收购农产品,后续要混装或者分装后再销售,也必须重新开具新的合格证,承诺混装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 就连线上销售也不例外,现在大家经常在网上买蔬菜、水果、水产,以后网购这些农产品,商家也必须在包裹里附上合格证,还鼓励在销售页面的显著位置展示合格证,让消费者看得明白、买得放心。 很多人可能会担心,要是不开具、不收取合格证,会有什么后果?新规里也有明确规定,未按要求开具、收取、保存合格证的,首先会被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改正。 要是逾期不改,会被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而且这些违规行为还会记入信用记录,影响生产者和经营者以后的信誉和经营。 另外,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会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强日常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还会建立生产者和收购者名录,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不合格农产品上市,会及时互相通报,确保问题农产品无处藏身。 大家也不用误解,这张合格证虽然是生产者的承诺,但并不等同于产品一定合格,要是后续检测发现产品不符合承诺标准,生产者会因为虚假承诺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目前,各地的农业农村部门已经开始开展相关的指导工作,告诉农民和生产经营者怎么开具合格证、去哪里咨询相关问题,帮助大家尽快适应新规。 对于咱们普通消费者来说,以后买这六大类农产品,也可以主动索要合格证,多一份保障,吃得也更安心。 这张证不仅守护着消费者的餐桌安全,更推动着我国农业朝着标准化、规范化、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如今,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大幕已经拉开,这是一次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升级,更是一次农业产业发展的机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