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一名军人请假回家,但迟迟不见归队,上级领导打过去电话询问,三岁的女儿接到电话,直言:她爸爸救人淹死了...... 2012年5月,沈星在山东青州休探亲假。按计划,他应在假期结束后返营报到。沈星当时在部队担任参谋,同时面临学习与岗位任务的衔接安排,归队时间明确,行程也相对紧凑。家属与同事回忆中提到,这次回家本是一次常规休假。 假期接近尾声的母亲节当天,沈星与妻子带着年幼女儿外出活动。活动过程中,南阳河附近出现落水险情。公开报道显示,落水者为一名在河边活动的学生,约在上午10时前后发生意外,身体在水中反复沉浮,情况紧急。 沈星听到求救信息后,先将女儿交由妻子照看,随即下水施救。报道记录的救援过程较为清晰:他在水中以托举方式稳定落水者上身,并尝试将其向岸边推送。由于岸坡湿滑、落水者难以稳定抓扶,救援过程出现反复,落水者多次在接近岸边后再次滑入水中。 岸上群众参与协助,提供外力支撑与拉拽。多方配合下,落水者在接近岸边时被顺利抓扶并脱离危险。落水者上岸后,沈星因体力消耗、在水中受困等原因未能及时脱身,随即沉入水中。随后开展搜救与打捞,确认沈星牺牲,年仅31岁。 当日,沈星未按时归队。部队方面按流程与家属取得联系,电话拨通后由家中幼女接听。由于家中已知晓沈星救人牺牲的情况,孩子用稚嫩表述说明父亲已不可能归队,这一细节在多家权威媒体报道中被记录,也成为公众了解事件的重要节点之一。 事件传播后,青州社会各界自发开展悼念与帮扶。公开报道提到,市民与学生等群体以献花、守灵、捐助等方式表达哀思,并对沈星家属提供实际支持。关于纪念方式,当地群众提出将事发地点附近的桥梁命名为“沈星桥”,短时间内征集到大量签名,形成广泛社会共识。 2012年6月15日,“沈星桥”举行揭牌仪式,此后纪念设施逐步完善。多年后,多家媒体仍持续回访报道,记录城市对这名救人牺牲军人的长期纪念,以及由事件推动的公共安全改造与公益行动延续。沈星的事迹也被纳入多类先进典型宣传报道体系,成为社会层面的道德教育素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