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16岁男孩坐公交车,他想从前门下车,司机不让,男孩轻声骂了一句,被司机追下车打了一顿,男孩父亲愤怒报警,说儿子出现“急性应激反应”患上重度焦虑症,构成轻微伤,要求司机赔钱,并支付精神抚慰金。不料,公交公司回应:司机不对,但家长如果再不依不饶,将追究孩子的责任。 今年1月11日中午11点多,甘肃省会宁县的16岁男孩小户,放学坐9路公交车回家。他上车后坐在靠近司机座位的前门旁边,等车到了瑞林苑路口公交站,就走到司机身边,三次要求司机打开前门下车。前两次司机没理他,第三次才反问他后门不能下吗。小户之所以想从前门下车,是因为平时坐这路车,遇到学生多的时候,司机常会开前门让学生上下,他习惯了这种方式,没多想就提了要求。 当时车上只有十几名乘客,不算拥挤,司机拒绝后,小户有点不高兴,转身走向后门时,低声骂了司机一句脏话,随后从后门正常下了车。可他没想到,这句轻声的咒骂,彻底惹恼了司机。42岁的司机罗某某,当即停下车,从前门追了出去,拉住小户后,打了他头部一下。 小户的父亲户先生得知后,当场报警,三个小时后带着小户去了会宁县人民医院检查,病历显示小户鼻部挫伤、双侧外耳道粘膜轻度充血。八天后,户先生又带小户去兰州大学第二医院检查,医院出具的证明显示,小户出现了急性应激反应和极重度焦虑症状。之后,甘肃省会宁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户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户先生非常愤怒,认为司机的行为给孩子造成了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于是要求司机赔偿医疗费,还要支付精神抚慰金。可让人没想到的是,涉事公交公司的回应,却让人难以接受。 公司工作人员承认,司机的处置方法不当,违反了公司规定,警方也已经对司机作出了行政处罚,但对于户先生的赔偿诉求,双方还没达成一致。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户先生再步步紧逼、不依不饶,公司就会追究小户的责任,理由是小户在公交车上辱骂司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后来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司机罗某某罚款800元的处罚,对小户不予处罚。这件事看似是一件小事,却牵扯出很多问题,背后的道理值得所有人深思。 首先,司机罗某某的行为肯定是错误的,也是违法的。作为公交司机,肩负着全车乘客的安全,遇到乘客的不当行为,本该保持冷静,通过合理方式解决,比如口头提醒、交给警方处理,而不是停车追打乘客。 其次,小户辱骂司机的行为确实不妥,但不足以被追究法律责任,这也是警方不予处罚的原因。16岁还是未成年人,心智还没完全成熟,遇到不满情绪时,没能控制好自己的言行,骂了人是不对的,需要家长加强教育,但这种轻微的辱骂行为,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需要处罚的情形。公交公司以追究孩子责任相威胁,显然是不合理的,既不合情也不合法。 再者,公交公司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不能把司机的暴力行为简单归结为个人冲动,与公司无关。公交公司对司机有管理和培训的责任,需要教会司机如何应对与乘客的矛盾冲突,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如果公司平时培训到位,司机大概率不会做出追打乘客的行为。而且,公司工作人员的回应,不仅没有体现出对未成年人的关怀,反而以威胁的语气对待家长的合理诉求,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也损害了公司的形象。 这件事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公交司机要坚守职业底线,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合理应对矛盾;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教会孩子尊重他人、控制情绪;公交公司要加强管理和培训,规范司机的行为,妥善处理乘客诉求;而我们每个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都要互相理解、互相尊重,遇到矛盾时冷静沟通,避免小事闹大。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类似的冲突,营造更和谐的公共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