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个天的大谱!北京,某公证处在银行存了1.8亿,需要用钱时才发现,账户内1.8亿的本息,仅剩44万。原来资金早就被转移了,尽管所有证据都摆在面前,银行却不承认,甚至甩锅涉案职员:已精神失常,且早已失踪,客户经理已离职。公证处告上法庭,一审、二审被驳回,1.8亿资金无处追讨。 北京这事儿,说出来没人敢信!某公证处往一家银行存了一大笔钱,连本带息凑够1.8亿,本来是安安稳稳放着备用,结果真要花钱的时候,一查账户直接懵了。 偌大一笔钱,居然就剩44万!更邪门的是,整整五年,银行每次送过来的对账单都干干净净,余额一分不差,愣是把这么大的猫腻藏得滴水不漏,谁能想到这所谓的“安全存款”,全是假的! 这事得倒回去说,这家公证处平时要收不少公证费,为了稳妥,就找了当地一家银行开了对公账户。前前后后三年多,一共分16笔存进去3.6亿,慢慢滚到连本带息1.8亿。 当时对接的银行客户经理,每季度都亲自上门送对账单,还盖着银行的公章,公证处的财务核对的时候,看着余额对、利息也没算错,公章也没毛病,压根没往坏处想,就这么被蒙在鼓里好几年。 就这么稀里糊涂安心了五年,直到公证处要动这笔钱,跟银行谈好理财、准备兑现的时候,问题才暴露出来。 银行那边磨磨蹭蹭,怎么都兑不了钱,问了好几次都没个正经说法,公证处赶紧查账户真实情况,这一查直接吓出一身冷汗——账户早被掏空了,1.8亿就剩44万,剩下的钱全被悄悄转走了! 顺着线索查下去才发现,刚开户没多久,就有人没经过公证处同意挪走了钱,最后分流到好几家公司和私人账户里,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事儿绝对跟银行内部人脱不了干系。 公证处赶紧收集好所有证据,虚假对账单、伪造的理财协议、资金划转的记录全都整理好,找上门跟银行要说法,要求赔偿损失。 可银行的操作是真够绝的,硬气地拒不认账,还甩出来一套让人无语的理由:说涉案的那个业务负责人已经精神失常,早跑没影了,当年对接的客户经理也辞职走了,把所有锅全甩给两个失联的人,半点不提自己监管不到位的事儿。 被逼得没办法,公证处只能打官司,把这家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兑付1.8亿本息,再加上损失,总共要超2亿。 可谁能料到,一审、二审都输了,法院采纳了银行“先处理刑事案件,再解决民事纠纷”的说法,驳回了公证处的起诉。这一下,1.8亿的追讨之路直接卡住,相当于维权第一步就栽了大跟头。 就在大家都觉得这钱大概率要不回来了,事儿要不了了之的时候,峰回路转了!最高人民法院介入再审,直接撤销了之前一、二审的裁定,让相关法院重新审理这案子。 最高法说得很明白,这起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事儿都不是一回事,不能拿“先刑后民”当借口,让银行躲开自己该尽的资金安全保障义务,算是狠狠打了银行的脸。 只不过到现在,案子还没出最终结果,银行到底要担多少责任,公证处能不能把钱追回来,还得再等等。 说真的,这事儿越想越离谱:五年虚假对账没人发现,1.8亿巨款说没就没,银行还疯狂甩锅,维权之路一波三折。 这不仅是钱的事儿,更暴露了有些银行的内控就是个摆设,监管漏洞大到吓人,不然也不会让别有用心的人钻了这么大的空子。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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