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防水工程完工了!这下终于踏实了。”
阳光透过窗子,照亮老李家刚刚粉刷一新的客厅。他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多亏您想的法子,不然我们两家这会儿可能还在法庭上争呢。”一场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在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的巧思与温情调解下,化干戈为玉帛。
漏水成患
邻里生隙引纠纷
2013年,老李在盐田区某小区购置了一套商品房,最初的几年里,老李居住得十分舒心。
变化是悄然发生的,客厅天花板开始隐隐泛起霉斑。到了2024年,情况越发严重,老李发现自家客厅、卧室长期渗漏脏水,墙漆剥落、霉点遍布……

“楼上肯定有问题。”老李多次找物业投诉。物业人员却无奈回应:“我们已经多次联系楼上业主排查漏水原因了……”
沟通无果后,2025年7月,老李将楼上业主老陈起诉至法院。法庭上,老陈也很委屈,“我这房子按自住标准装修后就一直出租,从来没动过排水设施,漏水怎么会是我家的原因?”他还表示,接到物业通知后,已经请补漏师傅上门检修了,不存在“态度推诿”的情况。
老陈提交的聊天记录也证实了这一点:在物业的协调下,他多次配合检修工作。可令人头疼的是,每次检修后没多久,漏水问题就会卷土重来。
“到底还要检查多少次?”漏水原因迟迟无法确定,庭审中,老陈渐渐失去了耐心。
“你要不去看看我家都成什么样了?”老李也很气愤。
“请双方保持冷静。”承办法官及时出言安抚,目光在两人之间逡巡。为了查清事实,她曾建议老李申请房屋漏水原因及损失鉴定,可双方都不愿预付鉴定费,邻里关系降到冰点。
转换思路
以修代赔促双赢
考虑到邻里纠纷调解的社会效果更好,承办法官决定改变思路:不如先去现场看看,说不定能找到突破口。
于是,承办法官和助理将调解现场设在了老李家中,并邀请物业人员一同参与。
一进门,眼前的景象让众人吃惊:客厅电视背景墙面几乎全被水渍覆盖,霉迹斑斑,墙角因长期渗水已经发黑,卧室吊柜上还存有积水,青苔密密麻麻铺了一层。

“这确实漏得太严重了。”承办法官表示。
“法官,你给评评理,我家里都快没法住人了。”
“也不一定就是我家漏的水,凭什么让我承担全部责任?”
还没来得及坐下,老李和老陈一言不合又争吵起来。
物业人员见状劝解道:老陈,之前你家检修时,客厅地板打的洞里是有水的,这你是知道的啊。”
承办法官也连忙安抚老陈:“你虽然没改造过管道,但房屋防水可能因使用年限长出现老化,这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接着,她又转向老李:“老李,老陈确实配合做了检修,也不是故意漏水的,赔偿金额能不能适当让步?”
“法官,我本身就是做装修的,墙面、地板、家具这些重新弄下来确实要花不少钱。”老李的情绪平静了些许。
老陈也松了口:“我愿意承担责任,把我家的防水彻底做好,但2万元的赔偿金额实在是超出我的承受范围了。”
双方就赔偿金额争执不下,调解陷入了僵局。承办法官看了看老李,“做装修的?”于是,她灵机一动:“老李,你说你是做装修的,你家这个情况也要重新修复,不如就由你负责施工,顺便帮老陈家做防水和部分装修,老陈单独付你装修费,你这边的赔偿款也适当降低些,可好?”

这个“以修代赔”提议让双方眼前一亮。老李立刻接话:“找我装修肯定靠谱,材料和工艺都有保障,成本价就能做。”
老陈也动了心,“只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质量有保证,我没问题。”
双方当场达成口头协议:老李承接老陈房屋装修工程,由双方另行签订装修合同;老陈额外赔偿老李5000元,弥补其漏水损失,待老陈安置好租客后,立即开工。
就这样,历经三个多小时,终于谈出了令双方都满意的调解方案。
一波三折
书面协定解心结
本以为事情就此解决,可十来天后,承办法官电话询问进展时,却得知双方又起了风波。
原来,租客搬离后,两人又因为装修起了争执。“他找了其他装修公司报价,说是比我报的低,觉得我坑他!”老李在电话中吐槽。老陈也不甘示弱:“我问了好几家装修公司,材料比他的好,还比他便宜。”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刻再次组织双方到法院调解。
“装修报价得明细化,材料品牌、用量、人工费用都列清楚,不能含糊。”她拿出纸笔,和两人一起逐项核算,经过一上午的细致核对,最终敲定装修工程总费用。
承办法官还特意指导双方签订了书面的装修合同,并就调解内容制作了调解笔录,由两人签字确认。“有了书面合同,再也不怕后期扯皮了。”老陈拿着合同,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如今,老陈家的装修工程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老李家的漏水也终于止住了,老陈按照约定支付了5000元赔偿款。老李对施工很满意:“法官,装修防水很重要呀,这次是我亲自做的,绝对不会再漏水了,这一次调解,真是解决了我们的大问题。”

承办法官会心一笑,放下电话听筒,继续伏案工作。她知道,在这座城市里,类似的纠纷或许正在发生,也正在被解决。法治的光,可以温柔地照进生活的最细微处,让受损的得以修复,让疏离的重新连接,让寻常百姓家的屋檐下,永远有一片不漏雨的晴空。
供稿:盐田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