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3证券简称:沪电股份公告编号:2026-008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官锦堃先生的辞职报告。官锦堃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官锦堃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官锦堃先生的原定任职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官锦堃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官锦堃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任前,官锦堃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官锦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官锦堃先生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官锦堃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合公司拟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工作的需要,公司2026年1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补选陈志雄先生(简历见附件)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陈志雄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