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842,证券简称:帝科股份)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已分别对江苏日御光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相关案件已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涉案金额合计达4亿元人民币。
公告显示,帝科股份作为原告,起诉的两个案件案号分别为(2026)苏知民初1号和(2026)苏知民初2号,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均尚未开庭审理。
帝科股份在诉讼中主张,其通过许可方式从子公司太阳帕斯特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了两项发明专利的使用权及诉权。该两项专利分别为“包含铅-碲-锂-钛-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制造半导体装置的用途”(专利号:ZL201180032359.1)和“包含铅-碲-锂-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半导体装置制造中的用途”(专利号:ZL201180032701.8),且均合法有效。
公司指控两名被告未经许可实施了上述专利,认为其产品数量大、侵权持续时间长、销售地域广,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基于此,帝科股份在两起诉讼中均提出三项诉讼请求:一是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的光伏导电银浆系列产品,并销毁专用制造设备及相关模具;二是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亿元;三是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以下为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
案件编号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金额
受理法院
(2026)苏知民初1号
江苏日御光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2亿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6)苏知民初2号
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2亿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帝科股份表示,由于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实际影响将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和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公告还指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