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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七八年前吧,就职于县直某单位的时候,曾受到过一次诫勉处分。记得当时我分管单

大概是七八年前吧,就职于县直某单位的时候,曾受到过一次诫勉处分。记得当时我分管单位的财务和办公室工作,遇到市JW明察暗访。恰好当天单位一把手没在,就由我来负责对接。由于他们提出查账要求时,我执意要请示一把手同意后才可以,而一把手又迟迟不接电话,所以他们认为我是在刻意拖延时间,我一时没耐住性子,就跟带队的争执了几句。不过,最终我还是坚持我的原则,在请示一把手同意后,才给他们协调了财务室。他们几个人翻了一下午的账,把近几年的账翻的乱糟糟,好像也没翻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临下班的时候,他们让办公室把我在主题实践活动中写的所有心得体会全部给复印了一份,招呼都没打,就带着复印件走了。两个月后,县JW找我谈话,说是市里转办的案件有涉及我的一件。我去了以后,JW同志让我看了底稿,就是我那些心得体会的复印件,不过上面红笔圈圈点点,标注了哪一段疑似是在网上抄袭、哪一段疑似是书本上照搬照。JW同志笑着问我,怎么会得罪了上面,把这种问题都列到交办案件里了。由于是上边交办案件,所以必须给个处分,鉴于情节较轻,简单谈话后签了个字,算是结案。年底考核时,评优资格被取消,说是当年有诫勉不得评优。我觉得很冤。某次朋友聚会时在饭桌上提起,朋友哈哈哈一直笑,我问他笑什么,他告诉我,他去年也领了个警告,原因是他的一篇心得体会是别人代写的,笔迹不同。也是上边查的。据说,近几年好了,没人再因为这类问题受到处分了。那个处分最大的收获,就是让我真正领悟到了“多磕头少说话”六字诀的真谛。别管什么人,最好都别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