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一觉醒来,有些人的天塌了!湖南这事闹大了,借钱给女友,五万真金白银,对方竟要肉偿,写进欠条里,“还不上就嫁给你”,这算盘打得响,结果分手了,男方去要钱,女方耍无赖,“说了以身相许”,男方吓坏了,直接告法庭。结局很舒适。 湖南小伙老李,三十好几了,典型的“剩男”,家里催得紧,父母天天念叨,老李也没辙,只能去相亲,下了个APP,认识了小刘,两人聊得嗨,线下见了面,王八看绿豆,这就对上眼,确立了关系,奔着结婚去,甜蜜没多久。现实问题来 谈了俩月吧,小刘开口了,说手头有点紧,房贷交不上,张口借五万,老李心里惊,农村苦出身,五万不是纸,虽然是热恋,心里也犯嘀咕,毕竟没领证,万一吹了呢,老李留个心,钱可以借你。但是得打条 小刘挺痛快,拿起笔就写,写完递过来,老李看一眼,觉得不太够,随口问一句,“还不上咋办”,小刘眼珠转,夺过那张纸,提笔加条款,“若无力偿还,愿以身相许,五万抵彩礼,互不相欠了”,老李看乐了,觉得挺浪漫。就把钱转了 好景并不长,性格不合拍,吵架成日常,不到大半年,两人谈崩了,和平分了手,人既然散了,钱得算清楚,老李去讨债,小刘两手摊,“钱是没得还,人你可以要”,拿欠条说事,就要嫁给他,老李这下慌,根本不想要,坚决要退货。只要那五万 两人僵持住,闹到了法院,这事怎么判,法官敲法槌,欠条白纸黑字,条款却无效,民法典有规,违背公序良俗,婚姻是自由,不能当买卖,身体非抵押,债务归债务,感情归感情,不能混一谈,强制去结婚。法律不支持 这里补充点干货,根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活动,不得违背公序,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规定,民事行为无效,借贷关系里,把人身当筹码,本身就越界,别说法官判,就是天王老子,也不能强按头,这五万块钱,必须连本带利。一分不少还 这事引发热议,网友炸了锅,有人说女方精,想做无本买卖,有人笑老李,差点被套牢,还有人分析,这叫“杀猪盘”,如果不分手,这钱也要不回,真是万幸啊,分手见人品,谈钱伤感情,但能看清心,借钱需谨慎。条款别乱写 网友评论精选: 这女的算盘珠子都崩我脸上了,还不上就嫁?长得帅叫以身相许,长得丑那叫恩将仇报,这男的估计吓得连夜找律师 这就是传说中的“凭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还想顺带找个长期饭票,这如意算盘打得,连法官都看不下去了 还好法院判得清醒!要是这都能成,以后讨债的都得被迫娶媳妇,那社会不就乱套了 要我说啊,这事真挺逗,看似是闹剧,实则有深意,婚姻不是交易,更不是还债工具,老李做得对,没被“桃花”迷眼,坚持走法律,保住了血汗钱,现在的婚恋,掺杂太多利,擦亮眼睛吧,别赔了夫人。又折了兵 恋爱脑要不得,在这物欲横流,保持点清醒,钱袋子捂紧,感情才纯粹。这事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