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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常被视为社会运行中的一种“润滑剂”。在经济高速增长、机会频繁涌现的时期,人们

宗教常被视为社会运行中的一种“润滑剂”。在经济高速增长、机会频繁涌现的时期,人们的注意力更多集中于竞争、积累与上升通道本身,现实回报足以支撑希望与耐心,因而宗教在公共空间中的存在感相对淡化。然而,当增长放缓、上升通道收窄、分配矛盾加剧,社会情绪由乐观转向焦虑与失落,各类张力开始集中显现之时,宗教所蕴含的安抚、解释与凝聚功能便从背景中浮现出来,开始发挥其缓冲冲突、调节心理与稳定秩序的作用。当经济增长放缓、阶层流动受阻、利益分配矛盾凸显时,社会情绪往往容易走向焦虑、失望与愤懑。个体在现实制度和市场机制中难以迅速获得补偿性回报,心理上的失衡与无力感不断积累。如果缺乏有效的情绪疏导与意义解释框架,这些负面情绪就可能转化为激烈对立甚至冲突。在这种情境下,宗教所提供的超越性叙事与道德秩序,便开始发挥“润滑剂”的功能。首先,宗教为痛苦和不公提供解释体系。通过“因果报应”“苦难有意义”“终极正义存在于彼岸”等观念,宗教将现实中的挫折纳入一个更宏大的时间尺度和价值框架中,使个体不再只从眼前利益得失来理解自身处境,而是从生命整体和终极意义的角度重新定位。这种解释并不必然消解不公,但能够缓冲由不公引发的绝望与仇恨,降低情绪的爆炸性。其次,宗教通过道德教化抑制极端行为。在社会张力上升时,愤怒与报复冲动容易蔓延,而宗教强调宽恕、忍耐、克制、博爱、非暴力等伦理规范,为情绪设立“内在刹车系统”。它不依赖外在强制,而是诉诸良心、信仰与神圣权威,使人即便在利益受损时,也能自我约束,不至于迅速滑向以暴制暴的逻辑。再次,宗教社群提供情感支持与互助网络。经济衰退往往伴随失业、贫困、社会孤立感增强,个体容易陷入被抛弃感。宗教团体通过礼拜、仪式、慈善与互助活动,重建人际连接,使人在群体中获得归属感与被关怀感。这种温和而稳定的社会联系,有助于吸收和分散社会压力,防止怨气在原子化个体中不断积聚并突然爆发。最后,宗教在象征层面维系社会的价值共识。危机时期,既有制度的正当性容易受到质疑,社会可能陷入“何为正义、何为善恶、何为值得追求”的价值迷茫。宗教以其延续千百年的象征体系和终极关怀,提供相对稳定的意义坐标,使社会不至于在剧烈变动中完全失去精神锚点。因此,在社会矛盾集中显现的阶段,宗教并不只是私人信仰的慰藉,而是一种能够吸纳情绪、缓解冲突、重建秩序感与意义感的文化机制。正是在增长神话失效、现实理性显露冷酷面目之时,宗教作为“社会润滑剂”的功能,才会从背景中浮现出来,悄然减轻摩擦,延缓裂痕的扩大。必须指出,宗教的社会意义与其所信奉的神灵是否存在无关。既然如此,不仅传统意义上的宗教,如有明确教义、典礼、神祇和信徒组织的宗教形式,才算宗教现象,所有具有“宗教性”特征的文化现象,都可以被归入宗教文化现象的范畴。这里的“宗教性”指的是能够满足意义寻求、身份认同、情绪慰藉、行为规范和符号共同体建构等功能的文化表达。即便在宗教不彰的社会形态中,只要某种信仰或话语体系能对人们的精神世界产生类似宗教信仰的凝聚力,它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填补空缺的生态位。在当代社会,互联网话语空间催生了大量网络文化现象,其中一些在社会心理结构紧绷时期扮演了“宗教式”的角色。例如,近年来在社媒流行的“赢学”现象,就是一种特定语境下的文化表征。“赢学”这一术语本身不是一个学术体系,而是一种解释现实、寻求认同和表达情绪的集体话语框架。这个术语被不同群体用来描述社会或国际形势中的“赢与输”逻辑,它在键政圈等语境下被反复引用、演绎并衍生出各种分支解释体系,把复杂现实简化为一套看似自洽的“赢”的叙事。 这种现象之所以具有宗教性,恰恰在于它对信徒或参与者提供了意义框架、通过“赢”与“输”的叙事来解释社会现象,使人能够把复杂、矛盾的现实简化成一种善恶分明、经验上容易把握的象征体系。此外还提供了身份认同。“我们赢”“他们输”的语言成为某个群体的象征标识,有助于构建清晰的内群体与外群体边界。“赢学”信众从中获得了情绪释放和心理慰藉。当现实充满不确定性和压力时,强调“赢麻了”“必赢”的表达能给人带来乐观情绪和心理上的安全感。这类文化表达虽然不具备正式宗教的教义权威,但其在心理和社会功能上却类似宗教:它在某些人群的情绪空间和意义世界中“占位”,部分补充了宗教相对缺失的精神生态。类似的现象还有各种网络热词、亚文化话语,比如“内卷”“摆烂”“躺平”等,它们并非科学理论,但确实成为很多人在面对生活压力和社会困境时解读自身处境、分享情绪体验的文化“仪式”。 特别是像“赢学”这种话语,它能让一个人从不断发生的复杂事件中提取简单结论,比如“美国慌了”“日本吓尿了”“我们赢麻了”。这类表达的核心并非客观分析的真伪,而是提供了一种胜利或乐观的情绪回报。当一个人反复信奉这类话语时,他可能会获得一种持续的心理愉悦感:对现实的掌控感、对未来的希望、对群体归属的满足感。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快乐和情绪稳定的个体通常更少倾向于极端行为。情绪愉快的人更容易遵循社会规范、理性思考问题并寻求建设性解决方案;反之,长期处于绝望、愤怒或失衡状态的人可能更容易采取激烈或极端的反应。在这个意义上,包括“赢学”在内的同类文化现象无论是否有宗教神圣性,其在调节社会情绪、缓解矛盾冲突中的“润滑剂”作用都是客观存在的。在宗教缺席时,填补了相应的生态位。 专栏 · 夏星繁的长篇大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