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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德福科技披露回购股份前股东持股情况:实控人马科持股30.43%居首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相关的股东持股情况。根据公告,为配合此前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计划,公司公布了2026年1月14日(即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详情,为市场提供了关键的股东结构参考。

前十名股东:马科持股30.43%稳居第一大股东

公告显示,截至2026年1月14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占比超过50%,股权结构相对集中。其中,第一大股东马科持有19178.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显著领先其他股东。

第二大股东为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399.95万股,占比6.98%;第三大股东马德福持股3919.90万股,占比6.22%;第四大股东九江富和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18.07万股,占比3.84%。此外,九江科冠博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股东亦位列前十,持股比例在0.60%至1.23%之间。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马科

191788725.00

30.43

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999536.00

6.98

马德福

39199012.00

6.22

九江富和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4180737.00

3.84

九江昆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江德福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6687224.00

2.65

九江科冠博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753764.00

1.23

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181211.00

0.82

九江经开区琥珀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044134.00

0.80

卢红萍

3810000.00

0.60

(注:以上数据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账户后的总持股数量)

无限售条件股东:机构投资者占比显著

在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机构投资者占据主导地位。其中,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4399.95万股的持股量位列第一,占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达11.75%;九江富和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紧随其后,持股2418.07万股,占比6.46%。

值得注意的是,多只证券投资基金也出现在无限售条件股东名单中。例如,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303.03万股,占比0.81%;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83.65万股,占比0.49%。此外,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北向资金代表,持股315.20万股,占比0.84%,显示外资对公司的一定关注度。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

甘肃拓阵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999536.00

11.75

九江富和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4180737.00

6.46

九江昆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江德福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6687224.00

4.46

甘肃省新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181211.00

1.38

卢红萍

3810000.00

1.02

九江圣风维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26043.00

0.91

九江科富创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06183.00

0.9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151960.00

0.8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030312.00

0.8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836540.00

0.49

(注:以上数据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账户后的总持股数量)

公告背景与市场意义

据了解,九江德福科技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此次披露回购决议前的股东持股情况,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有助于市场全面了解公司股权结构,为后续回购操作提供透明的股东背景参考。

公告同时提示,备查文件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市场人士表示,股东结构的披露有助于投资者评估公司治理稳定性及回购计划对股权结构的潜在影响,后续需关注公司回购实施进度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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