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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激光笔”成了“伤眼器”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激光笔”作为常见的教学辅助工具和演示设备,被广泛应用于科研、教育及商业展示等场景。由于“激光笔”发射的激光束具有高能量密度特性,如果使用不当,可能对人的眼睛和皮肤造成严重伤害。同时,因对其危险性不甚了解,不少中小学生还购买“激光笔”带到学校玩耍。现实中,“激光笔”也常以文具面目出现在不少校园附近小卖部和线上商铺,不仅购买没有任何限制,而且还存在大量劣质产品。

2025年12月,强制性国家标准《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光辐射安全要求》发布,并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激光笔”纳入“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范畴,从保护消费者角度出发,在安全类别、标记内容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全面规范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的生产、销售、检测和使用,且将激光指示器产品的安全类别严格限定为风险最低的“1类”,为科学规范生产使用“激光笔”拧紧了“安全阀”。对于科学避免“激光笔”成为“伤眼器”而言,这仅仅是第一步,相关配套防护措施同样亟须跟进完善。

首先,专项治理要跟上。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后,因为存在一定过渡期,市场上不符合标准和质量低劣的产品依然大量存在。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应及时行动,宣传普及强制性国标要求,让相关厂家和经营机构做到早知晓、早规范、早行动,尽快停止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并采取召回等方式,对滞留市场的“伤眼器”进行科学处置。同时,应聚焦校园周边商家乃至其产销环节,将文具店、小超市等纳入重点监管台账,及时开展专项检查,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激光笔”下架、没收,依法追责,避免国标落地前“空窗期”的安全风险。

其次,教育引导要加强。教育部门要结合青少年视力健康防控要求,积极与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并依托教联体、家校共育平台等,开展视健康专题教育,将科学使用“激光笔”类产品纳入视力防控保护重点,引导学生和家长学会科学保护视力,筑牢校园和家庭层面防范“激光笔”危害的科学防线。

最后,责任落实要到位。一方面,线下要切实履行青少年视力健康防护责任,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乃至学校、家庭要各负其责,及时防范和治理“激光笔”等类似“伤视力”问题,从源头上杜绝不合规、不达标“激光笔”损害孩子视力的情况;另一方面,夯实平台责任,坚决杜绝线上“激光笔”销售的无序乱象,切实加强对线上销售监管,压实电商平台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入驻商家准入审核、商品销售关键词筛查、产品质量认证监管、问题产品溯源追责等机制,一旦发现违规产品,启动快速响应下架处理机制,严肃追责,彻底清除不合格“激光笔”损害未成年人视力的隐患。

□许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