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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一男子前往自己女友家里,俩人发生了男女关系。谁知道,刚做完那件事,男子

山西太原,一男子前往自己女友家里,俩人发生了男女关系。谁知道,刚做完那件事,男子就感觉身体不舒服,之后就意识不清。女子明知道男子身处危险境地,仍没有采取正确的救助措施,而是打电话喊来朋友宋某,宋某则提醒她打120,医生说不要动病人,他们马上到。谁知道,女子又喊来其他朋友,开车将男子给运回了他自己家。 红星新闻1月20日报道了这则新闻。(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 据报道称,女子擅自拨打120,告诉急救中心说,男友已经醒过来了,让他们不要过来了。其实女子已经发现男友去世了,擅自喊来几位朋友,开车将男子给运回他自己家,随后,男子家属发现其已死亡的事实。 当女友跟男友发生关系后,男子因为运动,身体产生不适,万一男友这个时候出事了,女友应该怎么做呢?正确的方式,及时拨打120、配合救助,可能才能免责。 而本案的女友,因为害怕担责,擅自行动,最后引来了麻烦。 老杨有儿有女,到了中年之后,自己谈了一个女朋友李女士,俩人经常也会约会。 事发当天,老杨就来到女友李女士家里过夜,当天晚上,两人也发生了男女之间的关系。 在发生关系之后,老杨可能因为上了年纪的缘故,体力有些不支,之后竟然感到身体不舒服、意识逐渐不清楚。 眼看着老杨状态不大对,李女士六神无主,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此刻,她却选择打电话,喊来了自己的朋友宋某。 宋某过来之后,他好心提醒李女士:赶快拨打120呀! 李女士此刻才想到拨打120,急救中心的医生指出:我们马上就到,你不要随意触碰、晃动病人,等我们过来处理。 急救中心已经给出了这样的救助提示,但是李女士还是很紧张、很害怕,心想:要是老杨交代在我这里,他的儿女们不得跟我闹翻天? 正想着呢,李女士立刻拨打电话,喊来了自己的朋友:樊某、张某。 等到这俩人到了之后,四个人:樊某、张某、李某、宋某,就一起将老杨给抬上了汽车,由张某来驾驶车辆,开车出发前往老杨的家。 上车之后,李女士又拨打了120,告诉对方,男友已经清醒过来了,不需要他们过来急救了。因此,就婉拒了救护车。 而其实此刻李女士已经知道,老杨其实已经不行了,他人可能已经离世。 到达老杨家之后,四人赶紧帮忙将老杨给搬运到卧室间,之后四人离开了住处。 事发之后没多久,老杨的家属进屋发现,老杨已经去世。儿女们帮着老杨料理了后事。而料理完毕才发现,小区的监控,似乎爆料了不可告人的秘密。 根据物业提供的监控,老杨的家属也发现李女士一行人的神秘行为,家属立刻报警,这件事的真相才算被家属得知。 老杨的儿女立刻将李女士、以及其朋友们给上诉了。要求他们赔偿损失,包含丧葬费、精神损害费、交通费等合计31万元。 经过审定,李女士救助不当,需要赔偿精神损害费4万元;其余朋友们没有帮忙通知家人,属于违反公序良俗需要予以批评,一共赔偿1万元。 本案释法:女子在跟男子发生关系后,男子离世。女子拨打120,之后又打回去并说谎,婉辞了急救车,面对最后的悲剧,女子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根据《民典法》规定,基于自愿行为产生的救助义务,未履行正确的救助义务导致损害需要承担责任。不作为也构成侵权行为,需要做出民事赔偿。 由于本案中的受害人属于自身疾病离世,刑事责任通常不成立,但是道德上需要遭受谴责。正如案中的女友李某,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承担10%左右的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综上所述:根据法律可以判定,女子的行为构成了不作为侵权,先拨打了120,之后又说谎、婉拒了急救,可能这个行为会导致男子因为没有及时获得救治而离世。 所以,最后相关部门也判定了,根据过错的程度,确定女子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家属4万元精神抚慰费用。 当面对紧急事件时,需要知法、守法、懂法,然后依法行事,如此才可能会让自己免责。擅自行动,极有可能会让自己触碰法律红线。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