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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人!顶层业主私盖阳光房,把18层楼建筑加盖成19层!邻居:“避雷针拆了 墙体敲

吓人!顶层业主私盖阳光房,把18层楼建筑加盖成19层!邻居:“避雷针拆了 墙体敲碎了,把公共区域变成私家花园,完全不顾及我们楼下的安全!”但顶楼业主拒不拆除,还称加盖阳光房是为了防漏! “你看一看这阳光房搭的吓人不吓人?俺在底下住着个安全不安全?” “把公共区域变成了私家花园,太嚣张了!这是人干的事?” “这个避雷针,他全部把它拆掉。假设是夏天碰见打雷,打到人身上,这责任要谁承担?” 一见到调解员,邻居们就七嘴八舌的指责顶楼业主太自私,自管自己住的舒服,完全不考虑楼下邻居们的人身安全。 在云南某老旧小区,17号楼的居民最近寝食难安。(18层)业主悄悄干了一件“大事”:在公共屋顶上,硬生生加盖出一间豪华阳光房——铺瓷砖、装马桶、拉电线、砌花池,甚至把原本用于全楼防雷的避雷带全部拆除! 更吓人的是,施工过程中,工人直接在承重墙体上打膨胀螺丝、敲碎混凝土,导致楼顶多处出现裂缝。 如今,这间“空中别墅”俨然成了顶楼业主的私家花园,而楼下17层的上百户居民,却天天提心吊胆。 邻居们多次联合投诉,17号楼全体业主签字要求拆除,物业也下发了两次整改通知,可顶楼业主始终无动于衷,甚至放话:“反正已经建起来了,你们想咋弄咋弄。” 面对调解员,顶楼业主一脸委屈:“我也不想啊!屋顶年年漏水,找物业修,说要动维修基金,结果其他业主一个都不签字!我实在没办法,才自己掏钱建个阳光房挡雨。” 他说得轻巧,但楼下居民根本不买账:“防漏可以用防水涂料、做局部修补,谁让你直接加盖违建?还拆避雷设施?这是解决问题,还是制造灾难?” 物业承认监管失职,称发现时“阳光房已基本成型”,但承诺将尽快处理漏水问题。 街道办和城管部门介入后明确表态:该阳光房属违法建筑,必须拆除。 目前顶楼业主已口头同意自行拆除,若一周内未完成,将依法强制执行。 此事曝光后,网友吵翻天,观点激烈对撞: 支持楼下业主的怒斥: “避雷系统是整栋楼的生命线!拆了它等于把全楼人架在雷火上烤,这不是自私,是犯罪!” “公共屋顶是全体业主共有财产,你一个人说盖就盖?那我明天去你家阳台搭个鸡棚行不行?” “真要防漏,申请正规维修流程就行,何必偷偷摸摸搞违建?心虚就说明知道不对!” 也有部分网友替顶楼业主喊冤: “荒地无人耕,一耕有人争!顶层冬冷夏热、常年漏水,维修基金卡在签字环节,他不自救难道等房子烂穿?” “阳光房用的是轻钢结构,重量不大,只要不破坏主梁就没那么危险。楼下就是红眼病,看不得人家改善生活。” “我们小区也这样!顶层想修屋顶,其他业主说‘又不是我家漏’,死活不签字。最后人家只能自己想办法——制度堵死人,怪谁?” 但更多专业人士指出致命隐患: “视频里清楚看到,屋顶一圈12mm的避雷圆钢全被剪断!新加的钢结构阳光房反而成了‘引雷塔’,一旦雷击,电流可能通过水管、电线窜入各家,后果不堪设想!” 这场“阳光房风波”,表面是邻里纠纷,实则是制度失灵与个体越界共同酿成的恶果。 顶楼业主固然有苦衷——维修基金难启动、物业推诿、邻居冷漠,但这绝不能成为牺牲整栋楼安全的借口。你可以愤怒,但不该疯狂;你可以自救,但不该危害他人。 而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当公共事务陷入“人人有责、人人甩锅”的死局,普通人要么忍着烂房住,要么铤而走险违建——制度若不疏通“合法维权”的出口,就别怪有人砸开“非法自救”的门。 但无论如何,安全底线不容交易,公共利益不可私占。 你可以同情他的处境,但不能纵容他的行为——因为下一次雷击,不会只劈在他家屋顶。 真正的文明,不是谁嗓门大谁有理,而是即使再难,也守住那条“不伤害他人”的红线。 否则,今天你拆的是避雷针,明天倒塌的,可能是整个社区的信任与秩序。 (来源:河南都市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