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业委会是法律赋予的业主自治组织,是连接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与基层政府的桥梁,也是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核心单元。”市政协委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开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俊利建议启动“滨州市业主委员会全覆盖攻坚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业委会覆盖范围再提升。
刘俊利认为,近年来,我市仍有一部分小区因多种原因尚未成立业委会,业主自治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在缺乏业委会的小区,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权责不清、沟通不畅,容易因服务标准、费用收支、公共收益等问题积累矛盾。业委会的缺位,也导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等缺乏合法、高效的执行主体。
刘俊利建议,应强化宣传引导,针对部分小区业主对业委会性质、权责及成立流程认知模糊、参与意愿不高等问题,开展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推广,为业委会组建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与共识。同时,建议开展精准摸排与分类施策,以街道(乡镇)为责任单位,对辖区内所有住宅小区,特别是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开展“地毯式”精准摸排,为攻坚行动提供科学依据。此外,应压实基层主体责任,为业委会组建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全过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