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这次投名状,还是蛮有诚意的!把红通拿出来寄了! 加拿大总理访华这几天,直接跟咱们签了打击犯罪的合作协议,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就是递上的投名状,可最让人在意的是,百名红通人员程慕阳还在温哥华躲着,这协议一签,他的好日子真要到头了? 要弄明白这个问题,得先说说程慕阳是谁,他到底犯了什么事,程慕阳是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的儿子,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就被指控在河北大厦项目里参与转移资金,还帮着程维高的秘书李真转移赃款,涉案金额不小,光他自己就分到了280万元。 2000年案发后,他带着家人一路从香港、新西兰跑到了加拿大温哥华,还改了个英文名字叫迈克尔・程,一直躲到现在。 2001年,石家庄警方就对他下了逮捕令,后来他又被列入公安部A级通缉犯,2015年更是登上了 “百名红通人员” 名单,编号第69号,国际刑警也给他发了红色通缉令。 这些年他在温哥华没闲着,开了地产公司做项目,还经营着带游泳池、健身房的豪华休闲场所,表面上过得挺滋润,甚至在2020年成功拿到了加拿大公民身份,为了躲追捕,他还多次申请难民身份,虽然被驳回过,但靠着反复上诉、打官司,硬生生拖延了这么多年。 之前中加之间虽然也有司法合作的基础,1994年就签过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后来还签了关于追缴涉案资产的协定,但一直没有专门的引渡条约,这给追逃带来了不少麻烦。 过去中方递过去的线索,有时候就石沉大海,没有下文。外逃人员也摸透了加拿大的法律程序,靠着不断上诉拖延时间,赖昌星当年就在加拿大躲了12年才被遣返,程慕阳也想用同样的办法一直躲下去。 但这次签署的新合作协议,确实让情况有了实质性变化,以前两国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比较零散,现在变成了常态化沟通,身份核验、线索互证和涉案资产冻结都有了固定流程,不用再靠零散邮件对接。每年一次的工作组会议,能让双方坐下来对账,明确任务清单,跟进起来更紧。 2025年的时候,加方已经冻结了程慕阳一笔来源不明的存款,他在温哥华的地产项目也因为背景问题,合作对象变得越来越谨慎,项目规模也缩小了不少,想再像以前那样顺风顺水做生意已经很难了。 不过要说明的是,这协议不是引渡条约,不能直接把程慕阳抓回来送回国,加拿大的法律有自己的规定,涉及人员移交还要过司法关,尤其是他们对人权和死刑审查看得比较严,加上程慕阳已经拿到了加拿大公民身份,这层身份确实给移交增加了难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协议没用,它最大的作用是把程慕阳的生存空间一点点压缩。 以前他能靠编造 “难民叙事” 争取时间,现在加方会直接核对中方提供的证据链,造假的空间越来越小,中方已经递交了完整的卷宗,加方会逐项核实,他的资产、行踪都在被严密追踪,想要隐姓埋名越来越难。 而且之前已经有过成功案例,“百名红通人员” 蒋谦就主动从加拿大回国投案,还有涉案金额巨大的高山,也没能逃过中加警方的联合监控,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这些案例都说明,加拿大已经不是外逃人员的 “避罪天堂” 了。 加拿大这次主动递出投名状,其实也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这些年加拿大在经济上需要中国市场,这次访华双方不仅签了经贸合作路线图,还降低了油菜籽关税,取消了部分农产品的额外费用,在清洁能源、金融领域也有了新的合作计划。 加方心里清楚,想要和中国深化经贸合作,就必须在执法、反腐这些中方关心的问题上拿出诚意,打击跨国犯罪对两国都有好处,也能为其他领域的合作扫清障碍。 对于程慕阳来说,协议签署后,他的好日子确实到头了。虽然短期内可能不会被直接遣返,但他面临的压力只会越来越大,资产被冻结,生意受影响,身边的人也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合作意愿下降,长期处于被调查、被追踪的状态,精神上的折磨可想而知。 而且协议里明确鼓励外逃人员主动回国配合调查,争取宽大处理,这对程慕阳来说也是一个重要的信号,拖得越久,后果只会越严重。 从国家层面来看,这不仅是中加双边合作的进步,更体现了中国在国际追逃追赃方面的决心和能力。 这些年中国一直在推进 “天网行动”,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了上万名外逃人员,追回赃款几百亿元,“百名红通人员” 已有61人归案,这次和加拿大的合作升级,再次证明了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天涯海角,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加拿大递上的这张投名状,确实有诚意,执法合作协议的签署让跨境犯罪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程慕阳虽然还在温哥华,但他的藏身之地已经被一步步压缩,想要继续躲下去越来越难。 法治没有国界,外逃者自以为能找到避风港,其实只是暂时的苟延残喘,随着国际合作越来越紧密,像程慕阳这样的外逃人员,最终只有回国投案一条出路,这是大势所趋,也是正义的必然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