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100年前的清朝贵族子弟手里竟“牵着”一个人,像动物一样趴地上,在当时又被称作“

100年前的清朝贵族子弟手里竟“牵着”一个人,像动物一样趴地上,在当时又被称作“阿哈” 北京镶黄旗某宗室府邸后院,14岁的栓柱趴在地上,脖子上的麻绳被12岁的小主人毓璋拽在手里。 “驾!驾!”毓璋欢快的叫喊声中,栓柱只能四肢着地向前爬行。 这是清末宣统年间八旗贵族家中常见的场景,被称作“阿哈”的奴仆们,过着非人的生活。 这个栓柱的悲剧要从他祖父说起。 他的祖父本是河北秀才,因卷入戊戌变法后的文字狱,全家被抄没为奴,编入镶黄旗宗室的包衣佐领。 这个按照清制,“包衣全称‘包衣阿哈’,乃是家奴之意”,且“如果上一代是‘包衣’的话,通常情况下,他的后代也将一直是‘包衣’身份”。 说白了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世世代代都难翻身。 栓柱从出生起就注定是阿哈。 他记事起就没站直走过路,因为主人家的小少爷毓璋比他小两岁,却从小被教导“阿哈与牲畜无异”。 而栓柱的日常就是趴在地上,供毓璋牵着散步、骑乘。 饿了趴在地上吃残羹冷炙,渴了只能舔地上的积水。 这种奴役制度在清朝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 早在清入关前,满族社会就存在严格的等级制度,“阿哈”与“诸申”构成社会底层。 而努尔哈赤曾说:“若无阿哈,主何能生!若无诸申,贝勒何能生!”这表明阿哈是贵族生存的基础。 阿哈的生存状态比牲畜好不了多少。 栓柱的父亲因为不小心打碎主人家的一个瓷瓶,被活活打死,尸体直接扔到乱葬岗。 当时他母亲抱着尸体哭了一夜,第二天还要照样给主人家洗衣做饭。 这样的悲剧在清朝贵族家庭中屡见不鲜。 根据清廷律例,“主人可以任意凌辱、鞭答和买卖他们”,阿哈如“牧畜物品,可以买卖,可以遗传,可以赠赏”。 而打死阿哈只需缴纳少量罚金,几乎不用担责。 栓柱还记得家里的大阿哈老陈,60多岁的老人背上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疤。 那是他年轻时因偷偷给生病的儿子喂了一口粮食,被老主人用刀砍的。 这即便熬到头发花白,老陈依然要趴在地上伺候年幼的毓璋。 阿哈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满足平民转化而来,比如平民犯罪或者迫于生计卖身为奴的”;二是“家生奴婢”;三是“战争俘虏来的奴隶”。 在清初,阿哈数量极为庞大。 仅努尔哈赤攻下明抚顺、东州、马根丹三城,“便俘获人畜三十万”。 而这些战俘多数沦为阿哈,在贵族庄园中从事繁重劳动。 清朝入关后,虽然阿哈制度有所变化,但本质上的奴役关系并未改变。 尤其在上三旗的包衣阿哈,由内务府管理,主要担任皇宫中的各种勤务。 他们虽然可能有“参加科考步入仕途的权力”,但对绝大多数阿哈而言,这仅仅是理论上的可能。 而在毓璋家中,阿哈的生活细节充分展现了这一制度的畸形。 栓柱不仅被当作坐骑,还要参与各种屈辱性的娱乐活动。 更令人痛心的是,这种奴役已经内化为社会常态。 “路过的行人要么低头避让,要么麻木地移开视线,没人敢站出来说一句公道话。” 这整个社会对这种赤裸裸的人格侮辱已经习以为常。 这种现象的背后,是清朝严格的等级制度。 作为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清朝将北方民族中“臣与奴才本属一意”的观念制度化。 那么在满族旧俗中,“奴才与臣相等,并不以为有辱国体”。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一些包衣阿哈可能获得比普通平民更高的地位。 例如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是正白旗包衣出身,却担任江宁织造的要职。 但这并不能改变其本质上仍是奴籍的身份。 那这种表面显赫与实质奴役的悖论,正是清朝阿哈制度的复杂之处。 就像《红楼梦》中的贾府奴才,虽然可能享受比普通百姓更好的物质生活,但始终无法摆脱“奴才”的身份烙印。 1912年,清帝退位,延续二百多年的阿哈制度终于走向终结。 当消息传到毓璋家时,60多岁的老陈第一次尝试挺直腰杆走路,却因常年爬行,膝盖和脊柱已经变形,再也站不直了。 而这是无数阿哈的共同悲剧,他们的身体和心灵已经被奴役制度永久摧残。 栓柱虽然终于获得了人身自由,但多年的屈辱经历在他身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创伤。 清朝灭亡后,袁世凯政府颁布法令废除一切奴役制度。 然而,观念的转变比制度的废除更加艰难。许多被解放的阿哈由于缺乏生存技能,不得不继续依附原主人家,以另一种形式维持着依附关系。 那个老陈在生命的最后几年,终于能够像一个人一样走路,尽管姿势怪异。 他常常坐在街角,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喃喃自语:“没有人生来就是奴隶,也没有人有资格奴役他人。” 这张摄于100年前的老照片,至今仍让人脊背发凉。 栓柱和他的同胞们的血泪史提醒着我们:平等与尊严,从来都不是天生的,而是需要一代代人去抗争、去守护的。 主要信源:(《清朝通志·氏族略》《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