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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严惩!”湖北,一女子逛超市选了条活鱼,谁知,当她提着鱼走到蔬菜区时,见四下

“必须严惩!”湖北,一女子逛超市选了条活鱼,谁知,当她提着鱼走到蔬菜区时,见四下无人,便偷偷将鱼塞到了裤裆里,接着假装选白菜,见没人发现很快便离开了,殊不知,她的行为已经被超市监控拍下,事后,超市也是曝光了此事。网友:这鱼还能吃吗? 湖北这超市是彻底坐不住了!眼看这女子提着活鱼在蔬菜区转悠,本以为是忘了打秤,谁知她突然一个转身,直接把还在扑腾的鱼往裤裆里一塞就溜了。更绝的是,她还装模作样拿起白菜挑了半天才走,全程演得跟真事儿似的。 超市方事后复盘监控时,特意指出了一个令人背脊发凉的细节——这名女子在实施“裤裆藏鱼”之前,足足在蔬菜区徘徊了三分钟,眼神贼溜溜地扫视了整整三圈摄像头,专门挑了个工作人员都在忙活、四周无人的空档下手。 本质而言,这绝非一时的冲动之举,而是一场经过缜密谋划、妄图不劳而获的“零元购”闹剧,背后是处心积虑的盘算。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谁能保证这是她的初犯?倘若这鱼没被带走,而是被她放回水箱进行二次售卖,下一个买到的无辜顾客岂不是倒了大霉? 要知道,活鱼体表本就满是黏液和细菌,经过裤裆这一番“贴身密封保存”,卫生状况简直不敢细想。关键是监控画面显示,鱼身上的水分把她的裤子都浸湿了一大片,留下明显的深色印记,她却跟没事人一样继续逛。有医生在评论区直言不讳地开怼:这种操作下来的食材,即便高温烹饪也洗不掉那份膈应,更别提可能附带的寄生虫风险了。 超市这次选择曝光监控,表面上是为了挽回损失,实则是为了杀鸡儆猴。很多人觉得“顺走一条鱼能有多大事”,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早就写得明明白白——盗窃公私财物,直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更狠的是法律红线: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哪怕每次涉案金额极小,也能定性为盗窃罪追究刑责。内蒙古的这一真实案例,堪称触目惊心的教训。一女子半月内在超市行窃十五次,即便累计金额仅一千余元,最终仍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法不容情,切勿心存侥幸。为了一条几十块钱的鱼,背上案底吃牢饭,这笔账怎么算都亏得慌。 有网友试图替她辩解说“可能是家里困难”,但监控画面瞬间打脸。看她那一身行头,外套质感不错,包包也像样的,手里拿的还是新款手机,这哪里像缺这几十块菜钱的人?这就好比北京那个月薪不菲的公司法务,明明收入可观,却因为贪念作祟多次偷窃车厘子和蓝莓,最终惨遭刑拘。 归根结底,这类人偷东西并非因为“穷”,而是那种“反正没人看见就是赚到”的扭曲心理。殊不知,现在的超市监控早已无死角覆盖,你自以为的神不知鬼不觉,其实都在高清镜头下被直播得一清二楚。最魔幻的一幕发生在塞鱼之后,这女子居然还有闲心去挑白菜。 只见她弯着腰,裤裆里的鱼都快掉出来了,她还在那装模作样地捏菜叶。仔细看就会发现,她的手指压根没碰到菜,纯粹是在摆拍掩护。这份演技要是用在正途上,没准能混个群演当当。但偏偏为了这点蝇头小利,把自己搞成了全网笑柄,以后去哪家超市恐怕都会被店员重点“关照”,这社死的代价可比鱼贵多了。 不过,超市曝光视频这事儿也得讲究个规矩。虽然该女子行径恶劣,但根据2025年4月1日施行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公共场所监控虽可用于取证,但商家在发布时应对当事人的面部等隐私特征进行必要的脱敏处理。 如果直接把高清无码的大脸和身份信息全扔网上,反而容易惹上侵权官司。最稳妥的做法是打码警示,或者直接报警移交法律处理,既维护了自家权益,也守住了法律的边界。 朋友们,你们觉得对于这种行为该怎么罚?超市该不该曝光?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我们一起给那些爱贪小便宜的人敲敲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