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过技术出身的创始人作为企业实控人后投资人如果投资了他这家企业,会有治理冲突由于企业存在技术、管理能力等信息不对称,投资人会对创始人如何出资、技术作价入股的估值和所占比例等方面设置条件;要求创始人和核心技术团队对竞业禁止等予以承诺;要求拥有董事会名额,并对财务等个别关键岗位派出人员等;要求对重要事项的一票否决权,甚至设置特别投票权条款,提高在股东会、董事会中的表决权等;提出创始团队业绩对赌、股权回购承诺、上市截止期等,甚至左右技术研发路线,与技术自身的研发周期和产业化规律发生冲突。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呢?首先要确保技术的产权清晰、无瑕疵,确保持有的技术是关键核心技术,出资给企业的技术要定义好范围和边界,以免在无形资产出资中留有瑕疵,继而产生纠纷,影响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双方在核心技术的价值评估上需达成一致。对技术类无形资产过低或过高的评估都有可能在未来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科技型企业对于“当家技术”的价值评估需要建立在科学评估和与其他股东方、投资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或者设计出各方认可的技术权益兑现找补机制,避免未来因技术产生的商业价值未达或远超预期而对公司治理稳定性产生不必要的破坏。如果创始人除了技术外,还出一部分钱,投资人可能会在重大决策、日常监督、对赌和股权结构设置等做出让步。对投资人委派的首席财务官(CFO)等重要岗位人员,应纳入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统一绩效考核、授权体系中,接受董事会任命、监事会监督等,使其真正扮演与创始团队“同呼吸共命运”的角色,保持与公司利益的长期一致。由杨军、陈伟松、温忠波主编、陈杰、许成涛、黄太阳任编委的《股权微咨询:实战应用68课》已经在京东、天猫、当当、拼多多开售!恭喜几位朋友成为新书《股权魔法:企业资本运作高参》编委,欢迎你也加入,快速打造IP、主动变现更轻松!有意详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