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外卖骑手砸折手指骗保32万:保险诈骗可构成犯罪! 5名外卖骑手砸折手指骗保32万!张某曾是一名外卖骑手,因在送餐途中意外受伤,获得了两笔数额较大的保险赔偿。赔偿金带来的“甜头”,让张某萌生了利用保险理赔流程漏洞赚钱的想法! 2023年6月的一天,张某与同为骑手的崔某开始了首次尝试。崔某先将自己的小拇指砸骨折,几天后,张某也如法炮制。随后,二人将伤情伪造成在送外卖途中发生意外所致,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之后,崔某获赔近3万元,张某获赔5万余元。随后,张某发展出了一个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5名外卖骑手砸折手指骗保32万律师来帮忙北京刑事律师 1. 保险诈骗可构成保险诈骗罪! 前述案件中,张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保险标的,或者制造保险事故,或者对已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数额较大的保险金的行为。 在前述案件中,张某、崔某等人自行砸伤小拇指造成小拇指骨折后,伪造成在送外卖途中发生意外所致,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该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制造保险事故,已经符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前述案件中,崔某、张某二人制造保险事故申请理赔且均已获赔,一人获赔近3万元,一人获赔5万余元。没有疑问,二人已经构成了保险诈骗罪的既遂。不过,在本罪的认定中,既遂时间点的认定是一个重要问题。 实际上,在保险诈骗中,要认定犯罪既遂,并不要求行为人已经获得理赔。当前司法实践中,当行为人制造保险事故之后,只要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就已经构成了保险诈骗罪的既遂。 因此,在前述案件中,即使崔某、张某二人最终未获得赔偿,只要其制造保险事故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即可认定为既遂。 2. 常见的保险诈骗手段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保险行业快速发展,保险诈骗的行为也层出不穷。那么,常见的保险诈骗形式有哪些呢?对此,我们可以从保险理赔的不同环节来看看常见的保险诈骗行为。 首先,在投保环节就存在骗保可能。例如先出险后投保,即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才投保,然后篡改保险期间或伪造事故证明,谎称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还例如隐瞒真实情况,即投保时故意隐瞒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职业风险、既往病史等重要信息,以获取更低的保费或扩大保险责任范围等。 其次,在保险期间欺诈也很常见。例如故意制造事故,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如自伤、自残、故意损坏财产、制造交通事故等,以骗取保险金。前述案件即为此类行为。 另外,在理赔环节也存在骗保可能。例如重复索赔,即同一事故或损失,向多家保险公司或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险种重复索赔,或在已经从第三方获得赔偿后,仍向保险公司隐瞒事实并索赔。 总的来说,此类骗保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还会损害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广大投保人的利益,应当依法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