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向出轨丈夫道歉视频走红##河南女子道歉连续剧引热议# 这位女士用私刑的这样的方式来施压,根本上还是受害人觉得从制度层面上得到的处理的结果,她不太满意,不能让她平息她的怒火。实务上,比如说配偶一方如果是有外遇了,作为无过错方,她拥有的权利是可以以此为对方的一个过错行为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务当中一般也就是5万左右,不会太多。我们最近就有一个案子,男女双方是在离婚诉讼期间,男方和女方分居,然后男方在520的当天就带着他的情人在他们的婚房里大白天的,关起门拉起窗帘,发生不正当关系。然后女方当天是回家取衣服,正好回去就撞见了这一幕,然后当时女方就非常愤怒,就这种情况下,到最后法院判了5万块钱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然后在财产分割方面也没有有倾斜性的分配,比如说照顾无过错方的财产多分。很多人之前会有一个错误的认识,就认为只要对方有过错,我作为无过错方,我就能让对方净身出户,这其实就完全是对法律的一个误读,首先是不可能让对方净身出户的,然后其次就是多分财产的这种说法在司法实践当中应用的也并不是多好,所以就是法律对于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对于约束另外一方的忠诚义务的角度,其实也不够给力。其实,很多婚外情不是凭空来的。往往是夫妻俩之间先出了问题,有了裂缝,然后第三者才出现。所以,出轨更像是一个结果,而不是所有问题的起因。但对被背叛的一方来说,伤害是真切又剧烈的。家庭摇摇欲坠、财产要分、孩子受罪……想到这些,原配心里除了伤心,更有巨大的愤怒和不公。很多人就自然会想:凭什么他们犯错,我要承受这么多?我得找个方式出这口气,讨个公道。但现实确实挺憋屈的。法律上,原配能做的,主要是把老公偷偷送给小三的钱和东西要回来。至于小三本人,法律很难直接去惩罚她。这导致受害人会觉得明明她是破坏我家庭的人,我好像却拿她没什么办法。但是如果出轨方是体制内的,比如公务员、国企员工、有职务的,情况就不一样了。很多原配现在会选择直接去举报,把事儿捅到对方单位。因为单位管得比法律更严,一旦查实生活作风有问题,处分可能很重,出轨一方的痛感会更深刻。#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