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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都带了,就是忘带脸了!上海,一餐馆来了6个人,花19块钱点了2碗汤,6人拿出自

啥都带了,就是忘带脸了!上海,一餐馆来了6个人,花19块钱点了2碗汤,6人拿出自带食物,胡吃海喝长达1个半小时,临走时,桌上、座位上留下一堆乱糟糟的垃圾,老板看不下去,提醒6人,把自带食物垃圾带走,谁料,被一男子怼道:你老板就这点格局?气的老板反手做了一个举动,网友为此吵翻了。 据法治视讯1月18日报道了一件有争议的事件,6人把占便宜演绎的淋漓尽致,最后还怪老板没格局。 事情是这样的,某家餐馆小本经营,这次遇到了6个奇葩顾客,可给老板郁闷坏了。 1月17号,餐馆里,呼呼啦啦一起进来了7个人,坐下后,点了两碗汤,一共19块钱。其中有一位提前离开了,就剩下了6位。 正常来说,6个人喝两碗汤肯定不够,但他们有办法,毫无顾忌的将自带食物旁若无人的拿出来,开始胡吃海喝。 6人吃着自带的食物,喝着花19块钱点的两碗汤还不算,还把店里的醋、还有辣椒,免费调料拿过来吃了。 吃的过程中,纸巾也是一张接一张的抽着用,用完就扔。 估计当时老板看到这一幕也是倒吸一口凉气,但是为了顾客体验也没有作声。 所以,6个人在餐馆里吃着喝着,一坐就是一个半小时,用了老板的碟子,醋、桌上的辣椒…… 终于,这6个人吃饱喝足了,一个个起身准备离开。 老板一看,好家伙,那桌子上那食物残渣到处都是,座位上留下了一堆垃圾,什么包装袋,纸巾,筷子勺子,简直看不下去眼。 于是,老板上前提醒这6人,请你们把自带的食物垃圾带走。 可她万万没想到,6人其中一个男子跳了出来,指责道:你老板就这点格局?! 老板被这突如其来的指责给整懵了,气的说不出话来。 而这一行人怼完老板后,直接扬长而去。 事后,老板越想越生气,她干脆把这事发到网上,吐一吐心中的不快。 其实,老板也不是计较的人,但是遇到这种情况,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还是挺气人的。 如果,6人进来后,和老板说一声没地方吃饭,自己带食物占用一会桌椅,消停的吃个饭,老板也会答应的。 可这6人自以为花了19块钱点了两碗汤,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占用座位长达1个半小时,就有些过了。 作为顾客应该有意识的文明用餐,吃完饭你不带走自带食物的垃圾,也可以,但你最起码把垃圾入筐吧,这是最起码的素质。 老板也说,经营小店实属不易,支出比较多,像房租、食材,人工啥的都是投入,最怕遇到这种,长时间占着座位的,毕竟影响招待其他新来的客人。 除了这些,老板还表示,经常还会有外卖的“白嫖党”,生意难做,希望大家可以文明就餐。 餐饮服务小店确实不易,起早贪黑的做事赚的都是辛苦钱!希望顾客能理解,多包容,多点善良! 这事在网上引起了大家的讨论,有人说,这老板也是,多大个事,值得发网上吗?是为了出口气,还是提升小店的热度,如果开个店算计这个,算计那个,还开啥店,格局真大。 但也有人表示,理解老板,6个人消费十几块,占座一个半小时,蹭店家的免费物品,不是店家格局小,是那6人素质低。 一般别人跟你谈格局的时候,就是要占你便宜的时候,问题是他自己没有,还非得让你有。 这种人不一定是穷人,真正的穷人都不喜欢去占别人便宜,做过餐饮的人都遇到过。 还有人调侃,听人讲笑话说一个吝啬鬼去饭店吃饭只点了一碗汤,然后从怀里拿出来一张大饼吃了起来。没想到现实生活中还真的有,而且还是六个吝啬鬼凑到了一起。 从法律方面来说,在顾客在餐馆消费,本来就有保持就餐环境整洁的义务,就像在自己家里吃饭,吃完得收拾桌子一样。 老板要求他们带走自带食物产生的垃圾,这是合理的要求。 可6名顾客不仅拒绝,还辱骂老板说老板“就这点格局”,这明显是不对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顾客这种行为如果给老板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或者其他损失,比如因为被辱骂老板,或者长时间占座位导致其损失,顾客是有过错的,老板可以要求他们承担侵权责任,像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啥的。 另外,顾客自带食物在餐馆就餐,使用店内免费调料和用品,餐馆老板能否禁止顾客这种行为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顾客自带食物,只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也没有影响餐馆的正常经营秩序,他们是有权利这么做的。 对于使用店内免费调料和用品,如果餐馆没有提前明确告知顾客不能使用,那顾客使用也是合理的。 不过呢,餐馆老板要是觉得顾客自带食物和使用免费调料等行为给自己带来了损失,比如成本增加,他也可以和顾客好好商量,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和顾客约定一些规则,像适当收取一些费用啥的。 但要是老板直接禁止顾客自带食物和使用免费调料,没有合理的依据,这可能就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