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一男子右脑脑出血,被送进医院做开颅手术,万万没想到,医生搞错开了左脑,发现出错后,又开了右脑,导致3年过去了,男子还躺在医院,每月光护工费就18000多元,医院看家属不出钱,又给停了护工费,男子的妻子愤怒的跟医院索赔300万,却直接被拒:你去起诉! 2023年1月31日早上8点多,开货车跑运输的王先生,扑通一声摔倒在家里的卫生间里,妻子潘女士听到动静,和女儿一起跑到卫生间查看情况,眼前的一幕,让母女俩目瞪口呆。 只见王先生躺在卫生间的地上,面目痛苦,但却无法动弹,因为王先生人高马大,妻女使出浑身的劲,也没办法把他拉起来。 潘女士给王先生喂水,发现他只喝了一口就被呛到了,她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直接打了120。 果不其然,王先生被医生确诊为右脑出血,必须进行手术,否则后果很严重。 潘女士慌作一团,赶紧用颤抖的手,在手术单上签了字,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主心骨,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母女俩的天就塌了。 王先生上午11点被推进手术室,潘女士和女儿的心就悬了起来。 手术进行到6个小时,下午5点,王先生被推出来,医生告诉追惴惴不安的潘女士母女俩,手术很顺利,但关颅时节外生枝,王先生左侧鼓包,需要探测,潘女士还得签了一次字。 潘女士的心又提到嗓子眼,手术室的门再次被关上,手术继续进行,母女俩又开始了煎熬。 手术又进行了5个小时,晚上10点,王先生终于被推到了ICU,她的心才终于放下,精心照顾丈夫,就盼着他早点康复,像过去那样生龙活虎。 可7天后,王先生又做了个脑CT,医生说又发现他左脑有血。 潘女士立马觉得不对劲,她不再相信这家医院,拿着丈夫的病历去了其他医院,却得到一个让他晴天霹雳的消息。 她丈夫左右脑开颅开错了,潘女士火冒三丈,立马去找医院理论,对方一看瞒不住了,只能如实相告。承认手术时误开了左脑,发现错了后,赶紧进行缝合,然后又开了右脑。 潘女士真是悲痛欲绝,看着病床上,手术后的王先生左边身体已经瘫痪了,病没看好,反而更严重了,她简直无法面对。 但医院承诺,会全力救治王先生,家属无需垫付费用。潘女士只希望丈夫能恢复如初,也只能接受医院的安排。 医院给王先生请了护工,但护理合同让潘女士签字,王先生在ICU时,医院给请了一个护工,出来后,潘女士要求给安排2个护工。 住了80多天,医院请的护工,但合同是喊她签的,当时的护工做了两个多月。耳朵好了后,因为要康复,他们就要求医院请两个护工。 2个护工一个月18000元,后来潘女士也做了护工,和另外一个护工,一起照顾丈夫。 但因为潘女士做了直肠癌手术,所以,她照顾的力不从心,她要求医院再雇一个护工,把自己替换下来。 医院却直接把护工停了,潘女士跟医院索赔300万,却被拒绝,还让她去起诉。 无奈之下,潘女士向相关部门举报,要求追究医院和涉事医生的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好好一个壮年汉子,右脑出血送进医院救命,结果医生竟能离谱到打开左脑?发现错了缝上再开右脑,这哪是治病,简直是拿人命当儿戏。 3年了,人瘫在床上动弹不得,每月护工费一万八,家里钱早掏空了。医院停护工,简直是往家属心口捅刀子,当初承诺担责时信誓旦旦,扭头就翻脸让人去起诉。 潘女士遭的什么罪啊?丈夫倒下前,她刚做过直肠癌手术,拖着病体伺候病人,如今讨说法反被当成皮球踢。 医院那句“你去告”轻飘飘三个字,背后是普通人跑断腿的鉴定、熬干泪的诉讼。 300万索赔听着多?可这数里是丈夫的命、妻子的病、女儿的无助,是全家被碾碎的日子! 医生犯下天大的错,一句道歉没见着,赔偿推得干干净净。手术刀划错的是脑壳,可捅穿的是一家人活着的指望。 如今只盼法律给这个家撑腰,让那些轻飘飘的“去告”变成实打实的赔偿,人已经被毁了,总该讨回个活下去的本钱。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明确承认手术中误开左脑,属于违反诊疗规范的重大过失,且该失误直接导致王先生左侧身体瘫痪,人身损害结果明确,完全符合医疗事故的法定构成要件。 根据条例规定,医院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王先生每月18000元的护工费属于护理费范畴,医院停付费用的行为违反了其最初的担责承诺,也不符合条例中关于赔偿的相关要求。 医院拒绝赔偿并要求起诉,符合医疗纠纷的法定处理流程,潘女士可先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事故等级,再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包括300万索赔在内的合理诉求。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