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反腐斗士”陈行甲,最近遇到了风波。有人质疑,他从自己管理的慈善基金,领取了高额的工资,税后有70多万。 有人说:他该把钱捐了,不能够既要名又得利。 经过调查:陈行甲领的工资合法合规,并不存在任何的黑色交易。 难道说做公益慈善的人,都应该清贫一生,都应该把自己捐得干干净净。 说实在的,只要他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违反基金管理条例,捐赠人没有异议,他拿了多少于其他人何干? 关键是他所做的事情,配得上那个薪水。 你们觉得呢? 陈行甲访谈录 陈行甲俞敏洪 馆长陈行甲 包青天陈行甲 陈士甲 陈兴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