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短剧拍摄花絮在社交平台引发众怒。视频记录了深夜片场的一幕:剧组使用洒水车制造大雨场景,一名女演员背负婴儿在雨中拍摄,婴儿无措的状态与剧组冰冷的拍摄进程形成刺眼对比,场面令人揪心。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部分影视拍摄中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严重缺失,更折射出在流量至上的行业逻辑下,部分创作团队已经模糊了艺术表达与道德底线之间的界限。婴儿不是剧情道具,生命尊严更不应沦为拍摄成本。任何迫使未成年人、尤其是尚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婴幼儿在极端环境下配合表演的行为,均构成对职业伦理红线的公然践踏。让一个没有自理能力、无法表达意愿的婴儿,在深夜里承受冷雨的侵袭,不仅是违规,更是作恶。我们不该让最脆弱的身躯,为成人的流量欲望买单。 北京永勤律师事务所刘竞律师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该事件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尽管法律允许在监护人同意且保障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安排未成年人参与演出活动,但本次拍摄中,剧组在深夜使用洒水车制造大雨,致使婴儿处于淋雨状态,明显未能履行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法定义务,已构成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实质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