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在重庆蔡家岗街道,一个刨猪汤活动差点出事。现场人挤人,一位老人没站稳摔了,后面的人像多米诺骨牌一样跟着倒下去一片。视频看着挺吓人,还好最后说没人受伤,警方也叫停了活动,说不是踩踏,就是推搡。 这事被街道办定性成了“私人行为”。这词儿挺值得琢磨。意思是,这是个人或小团体自己搞的,不是街道或社区组织的官方活动。这就把责任划开了一道线。 同样是刨猪汤,结果大不一样。前阵子重庆合川有个网名叫“呆呆”的女孩,也在网上喊人去家里吃杀猪宴,结果火了。上千网友开车过去,宰了五头猪,办成了流水席,直播间好几万人看,最后顺顺当当,还成了个温暖的故事。为啥她没出事? 我看,差别就在“规范”两个字上。“呆呆”那个虽然也是私人发起,但规模上去后,它碰对了路子,无形中符合了一些“规矩”。比如,来的网友虽多,但可能有自发维持秩序的;屠宰的猪,有当地企业和网友捐赠的,来源相对清楚。它更像是一次成功的、带着运气的民间自组织。 而蔡家岗这个,就卡在了一个尴尬地带。它可能有一定规模,吸引了足够多的人聚集,但又没达到(或无视)那个需要正式“报备”的门槛。重庆长寿区前几天刚发通知,100人以上的坝坝宴、刨猪汤,得向市场监管所报告。规定了场地要远离垃圾堆、沼气池,食材要有票据,生熟要分开。这些规定,就是为了防蔡家岗这种拥挤,更是为了防食物中毒这类更大的风险。 私人行为,意味着灵活和人情味,但也意味着安全责任的边界是模糊的。一旦出事,找谁?另一个新闻让人心惊:四川有个地方,邻居帮忙杀年猪,被猪踢倒摔成截瘫。法院判请人帮忙的那家赔了52万,因为没提供安全环境。你看,就算是人情帮忙,出了事,法律照样要厘清责任。 所以,我的看法可能有点不同。我不觉得该一棍子打死所有私人办的活动。像“呆呆”那样,把传统民俗办出正能量,是好事。问题关键在于,当私人活动的规模超出家庭聚餐的范畴,变成一场“准公共活动”时,组织者心里得有根弦,得有点“公共管理”的意识。 这根弦,包括对人数上限的预估,对场地拥挤程度的判断,对食品安全最基本的把关。不能说“我是私人请客,就啥都不用管”。既然公开邀请了那么多人,事实上形成了聚集,就得对在场所有人的安全负起最起码的责任。 这次运气好,只是摔了跤没受伤。但万一是更严重的踩踏,或者吃出问题呢?传统的好东西,要延续下去,光靠热情不够,还得靠一点现代社会的规则意识和责任心。热闹不能建立在一碰就倒的危险平衡上。 你觉得呢?这种民间自发的热闹活动,怎么才能既保住那份人情味,又不出乱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