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长沙小伙恋上“富婆女友”,为其豪掷37万后竟发现女友55岁且有丈夫,还卷入购房骗局!这背后究竟是感情错付还是精心策划的骗局? 长沙刘先生是个性格内向习惯独处的人。2021年在一次打球的时候,经朋友介绍他结识了周女士。刚开始刘先生对周女士并没有太多想法,毕竟两人年龄差距摆在那儿。可周女士特别主动,常常带着刘先生参加各种朋友聚会。她总是跟刘先生说:“年龄差距大在现在这个社会很正常,经济差距也没关系。”刘先生本来内心是拒绝的,但架不住周女士的软磨硬泡慢慢地就陷进去了。 相处了两三个月后两人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大概每周会见一次面。周女士跟刘先生吹嘘自己是某房地产公司的老板,投资了好几个重要项目,还经常带着刘先生出入各种高端场所。刘先生一开始还有些怀疑,但看着周女士那自信满满的样子,再加上出入高端场所带来的虚荣感,他也就渐渐相信了。 交往期间周女士开始频繁地向刘先生借钱。刘先生提供的支付交易明细证明显示,从2022年1月6日到2023年5月5日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刘先生的账号和周女士的相关账号进行了多次交易往来。经过仔细计算刘先生一共转给周女士大约53.8万元,而周女士只转给刘先生约16.8万元。也就是说刘先生前后借给周女士差不多37万元。 刘先生当时也没多想,他觉得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周女士又是“成功人士”以后肯定会还的。可他万万没想到,2023年初他在周女士家中发现了法院传票,这一发现把他原本美好的幻想炸得粉碎。 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出具的传票显示,周女士涉及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而且还是被告。传票附带的民事起诉状更是让刘先生惊掉了下巴。起诉状里写明了周女士的身份证号,原来她出生于1968年,当时已经55岁了,而刘先生才32岁,两人年龄相差23岁!更过分的是起诉书还称周女士与另一涉案被告是夫妻关系。而且周女士和另一涉案被告自称是某房地产公司的股东,有内部购房资格,两名原告在4年时间里向周女士支付了60.1万元购房款,之后却无法与周女士取得联系。 直到这时刘先生才如梦初醒,原来自己一直被周女士骗得团团转。她根本不是什么房地产公司老板,所谓的投资项目也是子虚乌有,她带着自己出入高端场所不过是为了营造一种假象,让自己心甘情愿地借钱给她。而自己就像一个傻瓜一样,被她的花言巧语和虚假表象所迷惑白白损失了37万元。 听到这件事我心里真是又气又心疼。气的是周女士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为了钱不择手段,利用别人的感情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心疼的是刘先生,他本是一个内向善良的人,却被这样欺骗,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 在感情中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对方的外在表象和花言巧语所迷惑。尤其是在涉及到金钱往来的时候,更要谨慎再谨慎。也希望法律能够严惩周女士这种欺诈行为,让刘先生能够早日挽回自己的损失。 你们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如果觉得这篇文章能让更多的人提高警惕,别忘了点赞转发,让更多的人看到。也希望大家关注我,后续还有更多社会热点事件和大家分享! (事件来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