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办法》正式印发实施,标志着荆州市财政资金管理迈入规范高效新阶段。该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筑牢项目规范运行和民生保障的制度根基。
《办法》以构建“规范高效、权责清晰、风险可控”的现代财政评审体系为目标,首次系统建立了覆盖项目预算、变更、结算、决算全生命周期的财政评审标准体系,明确各环节评审节点与条件,实现评审流程信息化、全程可追溯。
《办法》明确,凡使用财政性资金且占比达50%及以上,或政府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达到相应规模标准的,均应按“应审尽审”原则纳入财政评审。各部门对评审范围内的项目资金,须严格遵循“先评审后预算(安排)、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采购、先评审后支付、先评审后批复决算”的原则,强化源头管控。
在提升效能方面,《办法》通过细化评审资料清单、公开承诺评审时限、实施分类管理与流程优化等举措,着力提高评审效率与服务质效,打通了投资评审与财政预算控制、资金分配的有效联动,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有力财政支持。
该办法的出台,是荆州市落实国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要求,践行“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举措,对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防范资金风险、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门将持续推动制度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政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