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股份(证券代码:605255)于2026年1月17日发布公告,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此前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054号)进行了详细回复,对管理层换届安排、原有业务经营规划、中昊芯英独立IPO计划及公司人员独立性等市场关注问题作出说明。
公告显示,天普股份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上交所问询函,公司及相关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此次回复主要围绕四个核心问题展开:一是换届人员安排的主要考虑及对公司原有业务的影响;二是中昊芯英关键管理人员任职天普股份对其独立IPO计划的潜在影响;三是新任高管的兼职情况及上市公司人员独立性;四是立案调查事项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影响。
针对本次换届涉及人员安排的主要考虑,公司表示,鉴于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杨龚轶凡先生,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实现控制权平稳过渡,对董事会人员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层面,选举杨龚轶凡为董事长,杨龚轶凡、李琛龄、康啸为非独立董事,马莹、沈百鑫为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层面,聘任范建海为总经理,陈捷闻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康啸为董事会秘书。
公司强调,新任总经理范建海已在天普股份任职二十余年,持续深耕汽车零部件行业,对公司主营业务及管理十分熟悉,其升任总经理代表了控股股东对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视。陈捷闻具备多年财务管理经验,康啸具备十余年投资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经验,专业管理团队的加盟将助力公司优化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营及发展,维持原有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新任董事将在财务管理、合规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议。
关于中昊芯英原董事会秘书康啸和CFO陈捷闻任职天普股份对其独立IPO计划的影响,公司回复称,康啸与陈捷闻已从中昊芯英离职,其入职天普股份为正常职业发展选择。中昊芯英已启动独立自主的IPO相关工作,目前进入股份制改制阶段,其自身资本证券化路径与上市公司无关,未来3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经论证,中昊芯英最近三年董事会未发生重大变化,核心管理层及核心研发、采购、生产、销售部门负责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康啸与陈捷闻的离职不会对中昊芯英日常经营及IPO筹备工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预计不构成其独立IPO的实质障碍。
中昊芯英最近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限
杨龚轶凡
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0-10-28至2022-09-28
董事长、总经理
2022-09-29至今
钟儒波
董事
2025-03-12至今
吴贤良
董事
2024-10-16至今
蔡哲文
董事
2022-09-29至今
郑瀚寻
董事
2023-09-07至今
闯小明
董事
2025-03-12至今
杨亚辉
董事
2022-09-29至今
马宁
董事
2023-11-07至2024-11-18
康啸
董事会秘书
2023-11-13至2026-1-13
陈捷闻
财务总监
2025-8-1至2026-1-13
在人员独立性方面,公司核实确认,康啸、陈捷闻已于2026年1月13日从中昊芯英离职,不存在在中昊芯英及其他相关公司担任职务、领薪或实际承担相关工作的情况,其受聘天普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后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况,符合前期关于维护上市公司人员独立的承诺,未损害上市公司人员独立性。
对于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事宜,公司表示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调查。截止目前,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尚未形成结论性意见。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公司将持续跟进立案事项进展,审慎评估其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的影响,若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将立即启动调整方案维护公司治理稳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认为,本次换届是基于公司控制权变更后的治理结构正常调整,人员安排兼顾了治理优化与业务稳定,新任管理团队与现有业务团队形成有效互补,相关安排有利于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规定,其任职未损害上市公司独立性,与相关方前期承诺及披露内容不存在冲突。
天普股份表示,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合规,人员安排合理审慎。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关方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未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