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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1110万元!关于2025年度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2026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的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于2025年2月-3月开展“2025年度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2026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采购。本项目为支撑广东碳市场和全国碳市场平稳可持续运行的基础性工作,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全国碳市场及广东碳市场核查报告评议与抽查复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月度信息化存证省级审核技术支撑、2026年广东省碳交易配额分配方案编制技术支撑,以及碳市场政策解读与能力建设。

为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保障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3〕29号)要求,现就“2025年度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2026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项目的采购需求面向市场主体开展调查。采购需求问卷调查表、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本调查活动自2025年1月15日起至1月21日止。请有意参与调查的单位,将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采购需求问卷调查表》(见附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gdets@gd.gov.cn

本次调查仅用于完善本项目采购需求,不具有任何承诺效力,对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无任何影响。

感谢支持与配合!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1月15日

一、接受需求调查的市场主体基本情况

填写人

(企业/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官方网站

邮箱

(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也可以在此基础上外延增加内容)

二、采购需求反馈意见

调查项

实际情况、对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等

相关产业(行业)情况

1.请对采购标的(或标的的部分服务内容)的服务情况进行概述。

2.标的部分服务内容的产业发展历程、现状、必要性等:

3.可能涉及的企业资质、产品资质、人员资质:

4.开展工作涉及的相关政策、指南、标准或规范:

市场供给情况

1.对服务内容的市场竞争程度了解情况:

2.请概述贵单位目前在哪些省市有承接标的部分服务内容同类项目及次数:

3.标的中服务内容国内同类项目的市场价格或价格构成:

4.请概述贵单位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人员的数量;如中标本项目,有多少人员可以参与到项目工作?

填写人近3年来同类项目历史成交情况

合同履行时间

采购人

合同项目名称

合同主要标的名称

合同标的数量

合同价(单价)

中小企业是否胜任本项目

中小企业是否胜任本项目中部分内容?如否,是否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6条所列情形?请详细说明原因。

售后服务

在产品使用过程中,若采购人向填写人反馈问题,填写人能否在接到采购人反馈后当天给予回复解答:

有关技术(参数)要求

1.填写人认为从使用目标、结果产出等内容考虑,应如何完善现有需求内容,请加以论述:

2.与本项目(或项目部分服务内容)采购需求相关的资质证书:

3.填写人认为社会层面企业委托的同类项目与政府主管部门主导的同类项目在技术要求、工作量等方面是否存在较大差别?本项目业绩、奖项等是否应该以政府主管部门主导的类型为主?

有关商务要求

贵单位针对本项目(或项目部分服务内容)建议的市场价格是(请说明具体是哪部分服务内容):

其他

请单位自行说明:

意见和建议

有利于项目采购、实施的其他建议:

注1:按表格中要求的调查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填写人可在“意见和建议”处提出填写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意见或建议;若无任何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对应项处填写“无”。

注2:填写人应当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信息来源应当有依据且符合当前市场实际情况,不得随意编造。

填写人(企业/单位)名称

(盖章)

202年月日

其他附件:

项目采购需求

(征求意见稿)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2026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

(二)采购人: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三)用户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四)服务地点:广东省

(五)项目概述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为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及广东碳市场的平稳规范运行,确保碳排放数据质量,现通过公开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提供2025年度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2026年广东碳交易基础工作技术支撑服务。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为1110万元。

三、服务期限

具体根据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的工作安排完成。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五个内容:

(一)2025年度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及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

(二)2025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核查评议;

(三)2025年度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控排企业碳排放抽查复查技术支撑;

(四)2025年度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月度信息化存证省级审核;

(五)2026年广东省碳交易配额分配方案编制技术支撑项目;

(六)全国碳市场及广东碳市场政策解读及能力提升技术支撑。

五、项目成果及归属

(一)项目成果

(1)全国碳市场已纳入行业企业的2025年度核查报告。

(2)全国碳市场及广东碳市场已纳入行业企业的2025年度核查评议报告、抽复查报告、帮扶检查建议技术报告。

(3)2025年度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月度信息化存证技术审核记录、定期数据分析简报以及年度总结报告。

(4)2026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技术方案草案,碳市场政策解读与专项分析报告,广东省碳市场年度运行评估报告

(5)面向核查机构、重点排放单位、控排企业等的政策宣讲材料、常见技术问题解答汇编等。

(二)项目成果归属

项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将成果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知悉的相关信息透露与第三方。

六、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中标人应委派本机构有碳排放核查能力和经验人员开展相应工作,不得委派因《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受过处罚的人员,并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规范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不允许外包给其他机构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协议材料、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成果等。

(二)进度要求

具体根据全国碳市场和广东碳市场的工作安排完成。

(三)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1.投标人提供科学、系统,可操作性强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推进项目实施,及时响应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质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成果真实、可靠。

2.中标人应保证所供报告是真实的、有效的。

3.投标人应提供完善的质量保障方案和执行机制,采取现场监督、抽样检查等方式确保数据准确性,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管理。

4.中标人应在报告提交后,继续提供调查结果解释、答疑等后续服务工作。

(四)项目团队

要求项目实施团队项目负责人中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团队人员中需要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或中级或以上职称,以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

(五)验收标准

1、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在服务期内完成对应任务,并将项目成果提交采购人。核查工作结束后,采购人将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广东省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信息报告指南》《广东省企业碳排放核查规范》等文件的要求,委托专家进行项目成果验收。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将追回核查费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本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内容已全部完成,乙方依约提交了全部项目成果。

3、核查成果经技术评议验收合格。

4、甲方委托本服务项目的合同目的能够实现。

验收活动按照甲方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要求执行,乙方应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验收材料。

七、付款方式

1、甲方按下列程序,根据工作进度分期支付服务费:

第一期(60%):合同生效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服务发票之日起10日内,按广东省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程序启动财政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

第二期(30%):中标人按照约定提供中期服务报告,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服务发票之日起10日内,按广东省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程序启动财政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第三期(5%):项目服务期满,提交完整总结报告并通过初步验收。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服务发票之日起10日内,按广东省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程序启动财政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

第四期(5%):项目所有成果通过最终验收,且质量保证期届满无遗留问题。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服务发票之日起10日内,按广东省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程序启动财政支付手续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

八、其他要求

提供材料内容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则依法上报财政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响应采购人的需求,投入高水平的技术团队力量,在碳排放领域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在碳排放核查、复查、抽查方面具有丰富的业绩经验,能够提供快捷便利、科学合理的质量保障服务,确保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

(易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