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公布《海南省安商惠企重点举措二十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1月15日至2月1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十条举措聚焦“安商惠企”服务主题,主要围绕建立统筹性的企业服务体系,提高政策解读兑现成效,完善企业合规指导服务与问题处置机制,着力减轻企业投资经营负担,强化统筹服务企业的支撑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着力降低企业综合营商成本。持续开展降低重点产业企业营商成本行动,补强产业链供应链,依法依规降低企业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物流、人力、报关、融资等方面生产经营成本和制度性经营成本。研究制定规范中介服务措施,降低中介服务成本。
《征求意见稿》提到,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行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行监管事项清单之外无检查制度。落实以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完善本领域信用监管事项清单,定期对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检查频次,更多适用非现场检查方式。加强统筹本地区、本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部门内、部门间、层级间对企业的检查,能合并的合并,能联合的联合。全面实施“亮码检查”,在检查时主动向企业“亮码”,接受企业监督。开展行政检查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侵害企业及其人员合法权益。
各市县、各部门在开展入企调研、邀请企业参加会议时原则上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涉企活动统筹监测系统”进行预约,紧急情况下应当提前与企业进行沟通,并进行登记。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将调研了解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问题诉求、意见建议通过“涉企活动统筹监测系统”进行共享。通过信息共享能够实现调研目的,不得开展重复调研。(记者刘兵编辑程偲唐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