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其出售现住房已缴个税的退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