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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一男子郑某在相亲网站认识了女子吴某,俩人线下见面3天领取结婚证,男方给吴

六盘水,一男子郑某在相亲网站认识了女子吴某,俩人线下见面3天领取结婚证,男方给吴某20万元的彩礼。结婚之后吴某来到郑某的工作地上海这边生活,居住了两天,吴某自行离开,给丈夫发微信说:我们就认识几天,双方也不大了解,我想要跟你离婚。郑某感到很无语,说离婚可以,彩礼要还给我。吴某却拒绝,理由是:我们已经结过婚了。 极目新闻1月9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据报道称,说是结婚,彩礼照收,收了钱10天后就走人?而且1分钱也不退?相信法律可不会这样判定哦。我们来看看,最后相关部门是怎么审定这个案子的。 一男子郑某在一个相亲网站上,认识到一位女子吴某。俩人相约了线下见面,当时见面之后,俩人也没有说多么适合,但是也决定交往了看看。 前后大概也就相聊了3天,郑某跟吴某俩人就决定领取结婚证。领证之后,郑某家给到吴某家20万元彩礼。 郑某先去取出了10万元的现金,给到了吴某。吴某则把现金存到自己的银行账户里。 接着,郑某又去银行里,向吴某的银行卡里,再次转账10万元。这样,20万元的彩礼钱,就兑现到位。 接着,这对新人就按照老家的习俗,在村里举办了婚礼。结完婚之后,郑某就准备回到工作地上海生活,并且还带着老婆吴某共同前往上海。 俩人前后大概相处了几天,妻子吴某内心就不大自在,总是想要抽离。终于,她收起行李,趁着丈夫还在上班,她就毅然决然离开了上海。 丈夫郑某回到家之后,看到妻子消失无踪,就给妻子打了电话。妻子则发来了信息,告知郑某:“我们俩才相识了几天就结婚,彼此也不是很了解,而且也没有感情基础。我俩还是算了吧,去办理离婚手续吧。” 郑某看到这份信息,内心非常复杂,沉思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郑某则联系到妻子吴某,说离婚可以啊,但是你得把彩礼钱还给我吧,一共20万元,一分钱都不能少。 谁知道吴某就立刻变脸,说什么也不肯还钱。吴某说,我俩已经结过婚了,这个事实就算成立了,你给我的彩礼,我肯定不可能还给你的。 听到这话,郑某真的是气死了,他感觉吴某就是在戏耍自己,要么就是来欺骗自己彩礼钱的。 于是郑某就给吴某上诉了,要求对方全额返还自己的20万元彩礼。 根据审理之后发现,郑某跟吴某从相识、到结婚,一共也就短短10天时间,婚姻是需要感情基础的,而且也需要长期的共同生活。 但是郑某跟吴某两个人,虽然登记结婚,但是相处时间非常短暂,双方也没有生育子女,缺乏交流、沟通、没有夫妻感情。 而付出的彩礼钱,就是为了二人的生活所支付,但是俩人并未共同生活,彩礼也没有实际使用。 最后,判处吴某需要全额返还20万元的彩礼钱给到郑某,并且解除婚姻关系。 一、因为某种原因,撤销婚姻关系、解除婚姻关系,系统里会显示有结婚的记录吗? 根据《民典法》规定,撤销婚姻之后,系统中仍然会显示原结婚记录,但是会备注“无效”或者“撤销”状态。从法律角度来看,撤销的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双方被视为未婚。 所以,由此可知,婚姻关系被撤销之后,系统中虽然会保留结婚记录,但是记录的时候会特别备注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之类的信息。 二、男子支付20万元彩礼,但是俩人没有感情、女方自动离开男子、彩礼钱一分都没有用在实际生活中,男子主张全额返还彩礼,是否可以实现呢? 根据《民典法》第5条规定,满足这些情况,男方可以主张要求女方全额返还彩礼。包括未共同生活、感情基础薄弱、彩礼支付证据准备充分。 结合本案,俩人生活时间非常短,前后也就10天,而且来人没有任何的感情基础,婚后女子吴某也自行离开,彩礼并非开始运用在生活中,因此,吴某需要全额返还所有的彩礼钱。 如果做得再过分,比如说女子结婚之后,立刻就带着20万元的彩礼钱消失,之后也不肯返还1分钱,这样的情况,可能还涉嫌骗婚。 所以说,对待感情要真诚,喜欢再在一起,不要因为彩礼钱而强求。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