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5日,阳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简称“阳光房地产基金”)发布公告,宣布其管理人恒基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恒基阳光”)决定以现金及基金单位支付其基本费用及浮动费用。涉及的财政年度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与上一年度的选择相同。
恒基阳光选择以现金形式支付50%的基本费用和浮动费用,剩余50%则以基金单位形式支付。基本费用目前以物业价值按每年0.4%计算,但对于2023年4月收购的物业则按每年0.3%计算。浮动费用则以物业收入净额按每年3.0%计算。
观点网讯:1月5日,阳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简称“阳光房地产基金”)发布公告,宣布其管理人恒基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恒基阳光”)决定以现金及基金单位支付其基本费用及浮动费用。涉及的财政年度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与上一年度的选择相同。
恒基阳光选择以现金形式支付50%的基本费用和浮动费用,剩余50%则以基金单位形式支付。基本费用目前以物业价值按每年0.4%计算,但对于2023年4月收购的物业则按每年0.3%计算。浮动费用则以物业收入净额按每年3.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