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5日,江苏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高三男生张俊豪被邻居驾车撞死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桂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两家仅隔一条巷子,邻里矛盾源于2024年农历正月初八的琐事。王某桂在张家门前堆放鸡粪引发冲突,张俊豪出面劝解并报警,这一行为激怒了王某桂,他当场扬言要让即将高考的张俊豪“上不了学”。同年5月29日下午1时许,距离高考仅剩一周,张俊豪骑电动车返校途中,在G15沈海高速便道与王某桂驾车相遇。王某桂随即掉头尾随,在张俊豪三次变道躲避的情况下,仍两次加速追击,最终以95公里的时速猛烈撞击其电动车。 20岁的张俊豪是响水中学的优等生,三次模考均达重点大学线,一心向往军校。事故后他被诊断为脑死亡,家人辗转上海、南京等地抢救14个月,耗尽积蓄仍未能留住他,2025年7月29日,张俊豪不幸离世。 案发后,王某桂报警谎称“刹车没刹住”,虽曾签署认罪认罚书,却在2025年11月3日的庭审中翻供,辩称事发时“脑子懵了”,否认杀人故意。司法鉴定显示其作案时精神正常,狱友证言则证实他因嫉妒张俊豪的前途蓄意报复。全程王某桂未道歉、未赔偿,直至公诉人提出“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建议,才低头说出“对不起”。 “这声道歉是我儿子用命换来的。”张俊豪母亲的哭诉令人动容。目前她正赶往殡仪馆,告知儿子判决结果,让其入土为安。 青少年杀人案 男童遭致死案 九岁儿童砍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