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和《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相关规定,我市拟收储以下3宗项目用地,现公示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地块名称
使用权人
地块位置
用地面积(平方米)
拟收回收购价格(万元)
1
2026年韶山市第二批土储债项目001号
D1地块
韶山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水岸豪庭旁
47840.52
7700
2
2026年韶山市第二批土储债项目002号
沪昆高铁剩余用地
韶山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沪昆枢纽以东、站前路以南
11644.28
2100
3
2026年韶山市第二批土储债项目002号
谭家岭安置区
韶山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韶山市枣园路以西、东方帝景小区对面
10499.58
2400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韶山市自然资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2日
公示机关:韶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韶山市清溪镇枣园路14号邮政编码:411300
联系人:自然资源局304办公室55682579
韶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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