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晚报讯(通讯员郭俊蔚焦雯雯)日前,在恩施市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黄某为自己一年来躲避信用卡催收的行为低下了头。几天前,他还是银行系统怎么都联系不上的“隐形人”。
2018年11月,黄某在某银行按流程办理了信用卡,一年来,黄某透支消费累计5.92万元。到了还款时间,黄某无视银行多次催收,还更换手机号,刻意逃避催收,逾期时间超过1年。
2025年8月13日,案件移送恩施市人民检察院,该院对接个人信息监督平台,对证据进行细致梳理,确保证据链条完整可信。通过梳理,检察官总结出黄某的信息变更轨迹,其为逃避债务催收,故意更改银行留存的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该行为不仅违背了信用卡使用协议中关于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的约定,也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检察官组织当事人、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及黄某家属进行多方协商。一方面对黄某开展法治教育,说明其篡改个人信息、逃避债务催收的行为侵害金融机构财产权益,触及刑事法律边界;另一方面,引导银行检视客户信息核实与催收流程中的漏洞,建议其探索在用户授权前提下,保障数据安全的同时,对客户联系信息的有效性进行必要核验,推动“静态信息”向“动态信用”转变,从源头降低因信息失准引发的金融风险。
在充分听取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后,考虑到黄某系初犯、偶犯,确有悔改表现,其母又代为偿还全部本息,银行权益得到保障,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当场公开宣读不起诉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