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还是免罪金牌吗? 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困扰多年的“法不责幼”“法不责老”终于成为历史! 曾几何时,14岁少年半年四次违法却屡教不改,七旬老人高空抛物、私种罂粟仍能豁免,受害者的委屈被“他还是个孩子”“年纪大了”轻描淡写带过。法律的人文关怀,反倒成了少数人肆意妄为的“挡箭牌”。 如今新规明确:14岁以上未成年人、70岁以上老年人,若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一年内两次屡教不改,将依法执行行政拘留。既不搞“一刀切”苛责,也不放纵“年龄特权”,小错仍以教育为主,大错必严惩不贷,真正实现“过罚相当”。 你觉得新规落地后,最该先规范哪些“年龄特权”乱象?对于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惩戒,还需要哪些配套措施?治安处罚条款 十四岁刑事责任 治安新规 禁止未成年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