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就两年?我看完整个人都不好了! 辽宁盘锦这个幼儿园虐童案今天一审宣判了,那个姓张的老师,从3月3号到21号,整整18天,对8个孩子又打又吓又推又拽,最后就判了个两年? 孩子才多大啊,学前班的小不点!头被撞到墙上,诊断出来是头皮挫伤。要不是那个妈妈查监控,还不知道要被打多久! 法院说什么"如实供述、当庭认罪、取得部分家长谅解",所以从轻?不对吧,8个孩子啊,持续快三周,这叫情节恶劣,怎么还能从轻? 更让我想不通的是——咱们这个《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在保护谁? 你看看,打孩子的成年人判两年,可那些未成年犯罪的呢?动不动就"未成年不予起诉"。保护法保护法,我寻思着应该是保护孩子不受伤害,加大对施害者的处罚力度才对吧?怎么到头来,受害的未成年人得不到公道,作恶的反而被"保护"了? 这幼儿园倒是永久关停了,24个相关责任人也被处分了。但我就想问一句:园长真不知道?老师敢这么嚣张,上面没人撑腰? 有网友说得好:善良的人永远不会做这种事,对不善良的人坚决不能原谅。 两年,太轻了。你们说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