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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西灵河高速上,一场本来微不足道的小碰撞,硬生生被情绪失控酿成了持刀伤人的惊险

在山西灵河高速上,一场本来微不足道的小碰撞,硬生生被情绪失控酿成了持刀伤人的惊险事件。当时一辆小轿车正朝着灵丘方向行驶,开到155公里处的时候,被后方的重型货车轻轻蹭了一下,其实就是很轻微的交通事故,正常走保险、找交警处理就行,没想到后续会变得这么严重。小轿车司机张某某下车后,直接去找货车司机杨某某理论,两个人说着说着就起了争执,你一言我一语吵得越来越凶,谁也不肯让步。说着说着张某某的火气就彻底上来了,情绪完全失控,竟然掏出了一把长约20厘米的匕首,朝着杨某某的胸部就刺了过去。伤人之后张某某也没想着救人,赶紧跳回车里一脚油门就逃离了现场,只留下受伤的杨某某在原地。 接到报警后,山西高速五支队三大队的民警立刻行动起来,一边往事故现场赶,一边通过监控研判张某某的逃跑路线。高速上到处都是监控,想跑可没那么容易,民警很快就锁定了他的行驶轨迹,一路追踪过去,最终在原平北收费站成功把张某某截停抓获。民警在他驾驶的车里,当场搜出了那把还沾着鲜血的匕首,面对确凿的证据,张某某也没什么可辩解的,对自己持刀伤人的事实供认不讳。后续调查还发现,张某某的驾照准驾车型和他开的车并不相符,本身就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之后,高速交警已经依法对张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同时把这个案件移交给了宁武县公安局,做进一步的侦办处理。另一边,受伤的货车司机杨某某被紧急送到了宁武县人民医院救治,好在送医及时,现在伤情已经稳定下来,没有生命危险,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本来只是几百块钱就能解决的小刮蹭,就因为一时冲动,变成了刑事案件。网友们看到这事儿也都议论纷纷,有人说张某某这就是典型的“路怒症”,一点小事就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也有人觉得随身带这么长的匕首本身就不安全。按照法律规定,持刀伤人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待张某某的肯定是法律的严惩,轻则几年有期徒刑,重则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好好的日子就这么毁了,实在得不偿失。这事儿也给所有司机提了个醒,开车上路难免会遇到磕磕碰碰,遇事一定要冷静,别让情绪冲昏了头脑,不管是多大的纠纷,都有合法的解决途径,一旦动了手、犯了法,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会影响自己和两个家庭的未来,实在太不划算。